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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哄一哄(第2页)

她乖巧的点头,纯真又可爱。

告别了可爱的小媳妇,高明程感觉浑身是劲。

他拎着木桶,心情极好的哼着不知名的歌,一路朝山里走去。

“明程哥!”

远远地,他听到高壮的声音。

高壮看到他后,一路的朝他跑了过来,脸上还浮现着八卦的神采。

“明程哥,你妈怎么会来找许多美的麻烦?还骂的那么难听?”

高壮有些不解。

他是高明程的跟班,自然也和许多美熟的很,也知道在这之前,高明程就一直帮了许多美不少忙。

高明程这人吧,虽然讲义气,帮过很多人,但是对村里的女孩子,还是会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的,也只有许多美,能够让他帮了一次又帮一次。

之前高壮没反应过来,现在想想,其实这就是因为高明程喜欢许多美的缘故。

提起这事,高明程的脸瞬间冷了下去。

他没问他妈,但是不用问也知道,他昨晚前脚刚去找了高富强,只怕高富强家后脚就去他家煽风点火了。

这让他对高富强家的感观很差。

轻哼了声,高明程岔开了话题:“高壮,你这两天一定要都在牛尾岭那边待着,一旦看到生人进村进山了,一定要赶紧来找我!

哦,你要是找不到我,你就吹哨子,我听到哨子声,就知道了。”

();()  高壮有一个哨子,是用铁做成的,里面还有一颗铁珠,吹动时,能够发出很大的声响,即使他在山里,也应该能够听到。

如果不出差错的话,前世那会儿那伙盗墓贼是明天上午出现在牛尾岭的,而勘察古墓的位置,也得花费一两天的时间。

他让高壮提前两天就呆在牛尾岭的山脚下,不过是为了保险,省的错过了。

高壮眨巴了下眼睛,知道他明程哥不想说那件事,他也懂事的不提了。

“好!”

兄弟两个说完话后,就各自去做事了。

高壮继续回牛尾岭的山脚下,用他的套子和野兔们博弈,而高明程则进了山。

走到山中无人处时,高明程一路狂奔,往花卉盛开的地方而去。

今天不必进深山,只要能够找到蜂巢就行,昨天进入深山之中,完全是想体验一下自身的变化。

走了大约十多分钟,高明程就顺着蜜蜂的踪迹,找到蜂巢了。

今天有了刀子和桶子,做起事来,就更得心应手了。

只是靠近蜂巢时,看到周围有大量的蜜蜂在盘旋飞舞着,发出嗡嗡地声响,高明程想着,下次去赶集时,一定要买一些纱布,然后让董飞霞做一套防护服出来。

他虽然跑的快,能够躲避掉蜜蜂的追杀,但如果有防护服的话,就算他慢悠悠的割蜂巢,这群失去家园的蜜蜂们,也拿他没有办法。

心里想着事,但他的手脚却极为麻利,他找到蜂蜜多的位置,然后果断的下刀一割,蜂巢瞬间一分为二,有粘稠的蜂蜜从切割处滴落下来。

高明程将割下来的蜂巢丢进木桶里,然后飞快的跑掉了。

失去家园的蜜蜂们疯狂的追杀而去,然而高明程也太鸡贼了,他的身体经过不知名的入定改造,速度快的不可思议,三两下就跑的不见踪影,避开了绝大部分蜜蜂的追杀。

蜂群们不甘心的在周围盘旋着,气势汹汹的想要继续追杀,却失去了方向,最终,蜂群们只得打道回府,继续修筑蜂巢,守卫仅剩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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