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娟口中的静姨,正是她的好闺蜜--徐静璇,她们嘴上虽然说是好闺蜜,但,更像是忘年交;
她俩认识的原因:陈美娟去美容院做皮肤保养的时候,把手包给丢了,虽然是不在乎这个手包,但这个手包是李凌送她的生日礼物,总归是有几分舍不得,就在以为手包彻底丢了的时候,徐静璇在这个时候出现,然后竟然把丢失的手包给找了回来。
陈美娟看着眼前的手包高兴极了,拉着徐静璇的手问这问那,徐静璇也是脾气好,问什么答什么。
结果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
原来啊,徐静璇是一个有好心肠且热情的人,在外面的时候看到了陈美娟把包落在了门口,便决定追上她把包还给她。
还是个成功人士,手底下有好几家连锁的化妆品公司,公司规模还不小呢!
而且,徐静璇的父亲还是陈美娟的同学,一时间俩人的感情一时间直线上升,并且俩人兴趣爱好相同,颇有几分伯牙与钟子期的友谊。
虽然,李凌觉得这种行为十分的可笑,但这其中的主角之一:毕竟是自己的妈,也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只能在心里感慨:唉,这就是女人呐?
接着,李凌便开始回忆起徐静璇这个人。
【嗯,人美胸大,很是漂亮。
头脑清楚,经商天赋满星。
就是岁数有点大了。
】
但是,别误会了。
这女人岁数可不是和陈美娟一样的,虽然没有具体问过,但应该也就比自己大个岁吧!
而且这女人也是女主之一,与林晨是一伙的。
这盒点心,是徐静璇送的?
【徐静璇给自己送东西?别开玩笑了好吧!
这女人会给自己送礼物?上次,见到她,明明帮了她却认为自己想泡她,这人估计是有点被害妄想症。
】
这事儿原本是:以前,李凌在京都住的时候,有一次出门,看到几个混混在欺负一个女孩,李凌站了出来,赶跑了混混,本以为能收获个感谢,没想到却被认为是跟他们那群混混是一伙的,救她就是为了英雄救美。
李凌看她是个女的,倒是没说什么,看她没事就准备走了,结果她居然说是她果然是说对了,你这个人面兽心的混蛋。
没错!
这个女的就是徐静璇。
后来,在老妈的介绍下才知道她是徐静璇。
哪怕知道是个误会,也绝不承认是自己错了。
从那以后,每次见了李凌都要挖苦他几句。
“呵、呵,太阳还能打西边出来了?”
想到嘴里的龙酥糖是徐静璇送的,李凌就有一种想吐出来的欲望。
一旁,陈美娟招呼女仆过来,给李凌贴心的送来一杯温水。
“好吃你也吃慢点呐,没人和你抢。”
“徐静璇,那神经病也能送我东西,这东西不会有毒吧,妈,我说:以后少”
看母亲即将翻脸的样子,李凌快的闭上了嘴,并且马上改口说到:“我想说的是妈以后少吃点减肥药,你已经够漂亮了,没必要再进一步,要不您还让其他女人怎么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街机的光辉已经落幕,家用机掌机是不可撼动的霸主,电脑游戏刚刚起步,这是最美好的时代这是一本开发游戏的小说,在这里你将见到很多熟悉的游戏。它们是游戏,是青春,也是美好的回忆,游戏世界是我们的第二人...
重生圣魂村,小名阿满,祖上十八代先天魂力零级,觉醒三级绿色柴刀,没魂环,没魂技,打架靠平砍,不爽就来砍我。又名出生平民,富家千金爱上我这人明明废武魂,为啥这么猛?PS入武魂殿,不跟唐三,不拜大师,带媳妇自建学院。...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我,余志乾就算穷死,饿死,被贬为庶民,我也绝不当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