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看,光这层外漆,都不是一天两天能晾透的,这就是说,裕王他是老早就把这马车备下了,少说也得有个把月吧。”
这些,早在庄府门前时,庄和初已看到了,也看透了。
是以她说话间,庄和初的目光只在马车上略略一停,便又转回到她身上,一瞬不瞬地看着她。
浮跃在窗框上的粼粼金光也映进了她一双眸子里,闪耀如骄阳。
十六七的年纪,再怎么瘦弱,脸颊也都是鼓鼓的,没了泥污的遮蔽,又经粉黛略一妆点,掩去了气血亏缺的底色,饱满得仿佛盛夏时熟透的蜜桃。
比之昨日,灵秀不减,娇俏倍增。
尤其这一双小鹿似的眼睛,这样亮闪闪地朝他望着时,仿佛这最严酷的冬日里也遍是无尽生机。
鲜活,明亮,无所不动人。
庄和初轻轻摩挲着手炉,任这动人的目光扑在他身上,眼尾缓缓弯起一点温煦的笑意。
“那又如何呢?”
千钟瞧得出这人有些心不在焉,却也不知他走神走去了哪儿,只好又把话说得更直白了些。
“那就说明,昨天街上那些事八成是个幌子,正格儿的在今天等着您呢。”
正格儿的,确实正在大皇子府里等着他。
庄和初思量间目光微垂,不经意自她攥紧的一双手上掠过,不由得一顿。
千钟一双眼睛一直紧盯着他,见他往自己手上看,忙跟着一垂眼,这才想起自己手里还攥着个物件儿。
一块儿薄薄小小的布。
当时在包子铺里,她只是见他把这东西递过来,就老老实实伸手接了,他没吩咐拿它做什么,她便一直牢牢攥在手上。
这薄薄小小的一块布轻软得像盛夏里被正午日头晒蔫的嫩叶,在手里攥着攥着就忘了它的存在。
“我……”
千钟心头一紧,好像身下坐垫上蓦地生出一片尖芒似的,一身筋骨一下子绷起来,“我误了您的什么排布吗?”
“没有。”
庄和初轻笑,“只是拿给你擦手的。”
擦手?
千钟怔然看看那方已皱成一团的手绢。
被她攥了这半晌,指间的油渍已将这方洁净的手绢蹭得斑斑驳驳,即便如此也仍是一方银灰底色上透着玉白梅花暗纹的好看手绢。
而她这一双手……
昨日已经洗得很干净了,可越是洗得干净,那些泛红的冻疮、皲裂的口子与青紫交杂的伤处,在她气血不足的皮肤底色上就越是显眼,看着就像块烂掉的瓜果皮,连她自己都不愿多看上一眼。
这样金贵的一方手绢,竟还不如这样一双手上的一点油渍要紧吗?
怔愣间,身子不由得随着马车微微摇晃,千钟忽觉眼下一片光芒跃动,略一定睛,才蓦地想起,她今日穿的并不是自己那身破衣烂衫。
身上的衣料在天光映照下耀眼如云霞,想来是比这一方手绢更金贵得多。
让她把手擦干净,是怕弄脏了这衣裳吧?
猛一想通,千钟顾不得可惜这手绢,赶忙擦手。
庄和初也不知她想了些什么,见她愣了片刻就埋头擦起手来,只当她从前在街上也是见过人用手绢的,只是先前没有得他一声明确的准允,不敢擅自往这处去想罢了。
这也的确是他疏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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