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举解释。
“那我呢?”
卫乐知像是突然聪明了,问出了一个,耿举一时无法回答的问题。
因为耿举真的只是看中了卫乐知的美色,没别的原因。
总不能见过一面就是爱情吧?
耿举也不愿意为这种事狡辩。
上辈子他就不会了,更别现在了。
耿举这边生火做饭,另一边,正在大战。
就见刘秀军中一员大将,头皮都被砍掉一块,依然挥舞铁戟不断砍杀。
面对是己方几倍的军力,依然不惧,仿佛一尊杀神。
最后鲜血流入眼中,他才停下用布包上接着厮杀。
刘秀军在混战中,战力极强。
如果耿举在这,一定会拍额头,刘秀的命好。
为什么刘秀的对手都会有些缺智力呢?明明只要列阵就可以轻松对付,竟然打成了混战。
接下来的事,就明,并不是王郎军的将军弱智,而是王郎军的士兵,根本就不是正规军人。
刘秀逃了,但把辎重都丢下了。
之前就,刘秀的军队是兽兵,所以辎重中很大部分是钱财!
当金银被丢在地上,那满地的钱财,实在太诱惑人了!
王郎的军队,乱了。
大家争抢丢下来的钱财。
然后刘秀带人杀回。
混战再起。
刘秀似乎忘了,他的军队…见到钱也乱。
双方的将军都无法指挥手下的士兵了。
仗打到这份上,也算很奇葩了。
只能听由命了。
可刘秀一直是老爷的亲儿子啊!
远方战马的嘶鸣声传来。
大地开始震颤。
滚滚的烟尘如同妖魔降世般。
那是一支骑军。
一支精锐骑兵,一支曾与匈奴人进行骑战,为汉民族打出了2000年骨气的骑兵。
突骑!
一万突骑,中原早已忘记汉武雄风的时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乡镇女企业家一朝穿越,成了青山村农家小。前世爹不疼娘不爱,亲手积攒的家产被无情剥夺。今生家虽穷,但亲人环绕。小随遇而安,带领一家子努力奋斗建设心中的世外桃源...
胸口装着ed灯外面套着铁壳满天乱飞的花花公子,穿着蒙面紧身衣在高楼大厦间不停荡秋千的四眼宅男,为了找回小右变成蜥蜴的断臂医生,在北极躺了七十年还身材健美的过期冷鲜,背上插着四根机械触手假装章鱼的秃头...
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