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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二女争夫(第1页)

大明话事人正文卷第三十四章二女争夫?在知县的心里,是倾向于支持范姓孝妇索赔的,但这并不是因为有什么交易关系。

而是因为范姓孝妇刚才通过一些表现,已经证明了她对律例和人情的熟悉,所以这是一个懂得怎么“闹”

的人。

在不涉及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判决一般都会倾向于善于“闹”

的,以免惹出更多麻烦上身,人性皆如此。

如此知县便对范娘子开口道:“林某人若只是赔付眼下的一二碎银,确实对你不公道;

但他又不能将今后收入无休无止的赔付与你,这样也不公道!”

范娘子回应说:“虽然听说有人意欲赠金银与林某人,但民妇所求不多,不会要这些不能生产的金银。

林某人只需拿出一年之内置办产业的三成,赔付与我即可。

如果林某人没有置办产业的心思,便将金银半数赔付出来。”

听到这里,林泰来终于可以肯定,这娘们费尽心思并不是为了点银子或者修理自己,所图真就是绑定自己。

她能帮自己弄来五百两银子“风投”

,然后又想通过这种方式来确定占股比例。

以赔付代替占股,知县的判决书具备法律效力!

不得不说,范娘子这个心思也够巧妙的。

难怪当初自己连个项目都没编出来,她就一口答应帮自己去拉投资。

原来根本不看项目,就是冲着自己这个人来的!

冷静的想了想,林博士发现自己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除非自己完全不要那五百两银子,无欲则刚。

这时候,另一被审的五钱小妹黄素珍忽然心中警铃大作!

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自己,眼前这个不正经的孝妇有问题!

心念急转后,黄小妹立刻对知县开口道:“青天大老爷在上,小女子亦另有陈情!

律法上说的赔付家产半数,前提是无故殴伤,但这次事出有因,并非无故。

当夜是奴家有意对林壮士诉说自身遭遇,激起了林壮士的义愤,这才导致林壮士对武一魁出手。

奴家情愿代替林壮士,就殴伤罪责,对范寡妇进行赔偿!”

();()  范娘子诧异的回头看了眼黄小妹,她从对方身上感受到了浓浓的敌意。

心里冷哼一声,谁要你这个陪酒粉头的赔偿?你要战,便来战!

便又对知县禀报说:“替人顶罪这种事,本就是律法所禁止,殴伤先夫的人是林泰来,而不是黄姓女。

更何况林泰来与黄姓女之间,不是父女、夫妻、兄妹这种近亲关系,有什么资格互相顶罪?”

黄小妹立刻又反驳说:“是奴家故意引诱林壮士出手,所以奴家是教唆者。

同案向来有主犯与从犯之分,奴家这样教唆者应该定为主犯。

所以由奴家来负责赔偿范寡妇,才是正理。

林壮士这样四体发达头脑简单之人,完全是受了奴家蛊惑才愤然出手,只能算作从犯。”

林泰来无语,什么叫四体发达头脑简单?

五钱小妹你飘了,这要不是在公堂上,就让你再组织一次语言!

那边范娘子也不甘示弱,丝毫不落下风的驳斥回来:“什么主犯从犯,根本没有实据证明!

只能说,关于先夫之死,两人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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