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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怎么是你(第1页)

女骑士回到自己的小窝当中,洗了把澡,整个人才彻彻底底的松弛了下来。

身上简单的裹着一条浴巾,光着两条大长腿,赤着犹如豆瓣脚趾的双脚,踩在温热的地板上。

地板是地热的,现在这个天气早已不用暖气了,但是女骑士还是开了一点点的温度,为的就是不用穿鞋也可以光脚踩在地板上。

简单,舒适。

随手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女骑士似乎并没有感到很疲累,没去卧室睡觉,而是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坐在客厅的沙发里,蜷缩起来,将两条好看的大长腿抱在双手之间。

喝了口酒,思维也随着身体放松了下来,女骑士得以重新审视刚才发生的一切。

当时她在酒吧里,时间差不多了,准备骑车回家。

没曾想一出来就遇到程煜。

对于酒吧里唯一一个上前搭过讪的男人的同伴,又是坐在最靠近大门位置,女骑士刚进门就能看见的两个人,要说没有印象,那绝对是扯淡。

原本惊鸿一瞥的印象并不足以让女骑士记住程煜,可不知为何,程煜和高一鸣喝完酒离开的时候,她多看了几眼,于是才大致记住了程煜的脸。

只是没想到那么快就会重遇,而且是在那种情况下。

当时,女骑士还觉得,这个男孩子倒是耐心十足,只是手法着实拙劣,到底是什么情绪会让他一直在酒吧街的街尾等待自己的出现。

最让女骑士无法忍受的,是程煜居然直接下手抱住了自己,她当时几乎认定程煜已经喝多了,心中很是嫌弃和厌恶。

当然后来发生的一切让女骑士明白了这是个误会,程煜真的是帮了她一个忙。

这件事,女骑士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可是现在彻底放松下来,她将整个事件一复盘,就发现这件事还真是可大可小。

如果那两个小混混只是喝多了酒,那么最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被这两个畜生糟蹋一回,等他们酒醒了肯定是不敢杀人的。

虽说这肯定也是女骑士无法接受的后果,但无论如何,总比人死灯灭要好得多。

可在派出所里,警察已经说了,这两个小混混不但喝了很多酒,而且还磕了药,甚至于嗑药的剂量已经远超可控的剂量,于是要不是程煜出手干预,女骑士迷迷糊糊的跟着他们上了车,那后果真的就不堪设想。

();()  面对两个嗑药已经磕到完全丧失理智的人,什么事情他们都是做得出来的。

就好比他们在计划被程煜破坏之后,理智的做法是离开现场,即便程煜手里有证据,那顶多也就是个未遂。

严重点蹲上两年三年,运气好甚至拘留个一小段时间也就放出来了。

可他们却选择了带刀下车,足以可见这两人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

甚至于,女骑士从车上摔下来之后,拒不上车,当场跟这两人发生冲突,其结果很可能是两人恼羞成怒掏刀子杀人。

想清楚了这些之后,女骑士不禁一阵阵的心悸,后脊梁上,似乎也有些许的冷汗渗出。

这让女骑士对程煜之前所说救了她一命,也有了更深的体会。

“虽说未来的一切都是未知的,但往严重了想,那个家伙说的仿佛也并不错。”

一口喝完了杯中的红酒,女骑士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应该好好感谢一下程煜。

“明天找派出所的人问一下他的联系方式吧……可是,要怎么才能谢他呢?居然也是个富二代,开的是柯尼塞格啊,只是,吴东的圈子里,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一个家伙?以前我居然没听说过……”

又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女骑士想起那两个小混混跳下车拎着刀跑过来的时候,程煜居然丢下她撒腿就跑,心里不禁又有些郁闷。

真是没见过这样英雄救美的,看到歹徒掏刀子居然自己跑了,真是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喝完了第二杯红酒之后,女骑士越想越觉得好笑,这会儿她倒是也理解了程煜的行为,毕竟,救人不是他的责任,他能因为偶然听到那两个小混混的对话就出手相救已经殊为不易,尤其他也是个家境相当丰厚的富二代,这就更加难能可贵,毕竟,从家产的角度而言,他的命比绝大多数人的命都更值钱一些。

所以,看到危险临头,他不想因为救人而把自己搭进去的转身就跑,似乎也并不那么令人厌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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