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更直白一点,他厌恶、憎恨着那里,也同样厌恶、憎恨自己的出身。
他就像每一个出生于贫民区的孩子一样,小时候吃着百家饭长大,等再大一点儿,懂事了,就会见到许多他或能理解,或根本无法理解的丑恶。
他经历过每个贫民区小孩子可能会经历的一切,欺骗、轻蔑、暴力、甚至是诱拐。
但他也比别人稍稍幸运一些。
因为长相可,当好心人来慈汇区捐赠物品和食物时,他总能获得更多馈赠。
当然,也更容易引起别的孩子的嫉妒。
他的打斗手腕都是在那个时候练出来的,不会打架的孩子根本保不住自己的食物。
那时候的姜默凶名远扬到什么程度呢一个八九岁的小孩,连成年人都不敢惹他。
因为只要没把他打到咽气,他就会半夜摸到对方床头,用匕首划开对方的脖子。
如果没有遇到周老太太,他可能跟贫民窟的其它孩子们差不多,浑浑噩噩成人,成人之后因为没有户籍,没有文化而无法找到好工作。
或者成为社会最底层的黑工,或者继续回到这里当流浪汉。
周老太太带走了他,姜家父母收养了他,才有现在的姜默。
按理说,他对慈汇区不该有半点儿留恋,可今天姜默忽然想回去。
车子在拥挤的道路上一点点挪动。
慈汇区还是他记忆中的样子。
墙皮剥落的危楼摇摇欲坠,楼梯的窗户被用占了厚厚灰尘的帆布封住,竹棚,帐篷,各种从窗户探出来的晾晒衣物把道路堵的严严实实。
人们有的神情麻木地坐在屋檐下晒太阳,有的端着盆坐在门槛上洗衣服,有的则带着一身溃烂的皮肤,目光茫然的走在路上。
狭窄的巷子里,哭声,尖叫声,小孩子们的疯闹声混杂在一起。
街边有一大团灰褐色的蠕动的东西,姜默了许久,才发现那好像是一团老鼠。
十几只硕大的老鼠叠成一团,似乎在咬什么东西。
姜默抓起喝了一半的矿泉水瓶朝那一大团丢过去。
“吱”
老鼠长叫着,拖着尾巴四散逃走。
姜默这才清那团被啃食的东西,那是一只足有猫那么大的变异鼠王,此时它的皮肉已经被啃的破烂不堪,露出白森森的骨头和黑红色的血液。
姜默皱了皱眉,正准备走开,忽然到一个小男孩冲过来,捡起沾着黑血的半瓶矿泉水揣进怀里,小心翼翼地盯着姜默。
他的眼睛很大,眼中是小兽一样的观察和警惕。
姜默闭上眼,深深吸了口气。
他走回车上想要找点吃的东西,拿了一盒牛奶,一袋面包回来,那个小男孩已经不见了。
路口站了两个女孩儿,一个披着火红色的披肩,头发烫成大波浪卷,相貌明艳锋利,另一个穿着复古长裙,弯眉弯眼,笑起来温婉。
这两人一就不是贫民区的人。
她们一手拿着手机,一手举着大喇叭,正在向贫民区播报早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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