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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第九十八章(第3页)

几人意外汇合的地方,已经接近南疆边界。

多得沈素之前执意毁尸灭迹的要求,正道门人又在瘴气林损失殆尽,时至今日,中原武林也没有多少人知道李寻欢身在南疆,且插手了分鹿门一事。

他带着河蚌与丰念恩,尽量赶着夜路,总算是有惊无险地走到这里。

至于一路上偶遇的散兵游勇,纵然今日的小李飞刀已经不比从前,也不是这些人能对付得了的。

李寻欢偏头低咳几声,他本就伤势未愈,到如今更是雪上加霜,但除了这无法压制的咳声之外,他没有在两个姑娘家面前显露出一点怨气抑或厌倦。

就算铁传甲已经赶到了,李寻欢不必再一个人独自支撑,他也只是冷静地安排着“我与沈素有些招眼,不宜再与大家同行。

传甲,你去寻两辆马车,我们分开走。”

言语之间,既没有如释重负的轻松,也没有逃出生天的庆幸。

“到了李园再会合。”

丰念恩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兄长,我想去江南。”

李寻欢一怔。

妖血入体后,分鹿门小姐的变化不可谓不大,容貌全改倒还在其次毕竟美人在骨不在皮,纵然换了一副面容,但她大家闺秀般的气质摆在那,现在也好得让人眼前一亮,如玉兰垂露,清丽柔美。

可她显然在有意纠正自己从前的习惯。

比如把李寻欢这位“表哥”

唤作“兄长”

,比如学着照顾笨手笨脚的河蚌,比如让河蚌和李寻欢习惯把她叫做“念恩”

李寻欢甚至总能见她在练字,捡一截树枝,不厌其烦地在地上写了无数遍,如同将将启蒙的孩子,从横竖撇捺开始重新练起,一笔一划地耐心修改着。

一点一滴地,她在主动抹去属于“林诗音”

的痕迹。

李寻欢着她的时候,偶尔会有些恍惚,只觉得分鹿门一朝覆灭后,直至沈素舍身,于林家表妹而言,才是一场碎骨重塑的重生。

与之相比起来,竟连融合妖血都算不上什么了。

“念恩”

分鹿门小姐垂眸一笑,柔声道“母亲出身江南,我幼时去过一次,如今记忆已然模糊了,仍对那里的烟雨山水心向往之。”

这自然不是借口。

她与李寻欢共同的外祖,正是江南礼教传家的名门。

丰念恩的母亲外嫁南疆,先前死于正道门人之手,连尸骨也寻不回来了,这一生再也无法重返故里。

细细想来,这该是她心底的一件憾事。

丰念恩说自己向往江南,确实是她的心里话。

但这并不等同于她不是在拒绝李寻欢。

“兄长想要照顾我,念恩心里感激,但我总不能就这么让你照顾一辈子。”

分鹿门小姐伸出手,理了理盖在沈素身上的外衫,语气放得极轻“我眼下没有性命之忧了,也不会被什么人认出来,兄长不必再时时担心我,尽管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虽然李寻欢没有说出口,但丰念恩大概能猜到他的打算。

等回到李园后,他一定会好生照料她,让她继续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活在李家的羽翼下,一如从前在分鹿门的时候,继续做她锦衣玉食的深闺千金。

她自小到大也都是如此。

但如今的丰念恩不想继续下去了。

因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人间再也没有“林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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