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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尊严(第2页)

毕竟原主的舔狗形象太过深入人心,使得她想解释,都没有办法解释,只能在日后的相处中,慢慢改善。

原身太喜欢颜思秋了,假成亲的约定都可以同意,而且还激动到跳湖。

顾清不想与颜思秋争论,但总得为自己谋些福利,“就算不睡在一起,那你也得给我找张床吧!

现在天气还算温热,睡在地上没事,可过一段时间呢!”

一直让顾清睡在地上,肯定不行,就算她受得了,自己也受不了,房里放一个大活人,而且还是喜欢自己的人,每天都得提心吊胆,就连睡觉都不安稳长,长时间下来,人肯定要出问题。

而且这种行为有风险,万一哪天被现了,都不好解释。

于是在成亲前,颜思秋就做好了准备,也说服了父亲,那就是先去粮行分行所在的清源镇。

因为这件事情颜思秋没有提前与顾清商议,便自知理亏,给对方倒了杯茶水,“你先委屈三天,然后咱们就分房睡,下个月离开临清城,前往清源镇,等到了粮行分行,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不做那些失智的事情,就没有问题。”

听着颜思秋一口气说了一大堆,顾清连连摆手,“等一等,说慢点,咱们过段时间要去清源镇。”

“对,清源镇,那里的规模虽然比不上临清城,但对于你我二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颜思秋说的不错,离开临清城,去到清源镇,确实是好事。

获得自由不说,还避免了与颜父,颜母打交道,最主要的是不用再陪大舅哥喝酒了,而且还可以琢磨一下自己该怎么做生意。

对于颜思秋所说这件事情,顾清很是满意,都恨不得明天就走,不对,现在就走,早走一天,就早舒服一天。

因为她对颜思秋并没有多少感情,也不像原身那样,为了追求对方,连尊严都不顾。

不可否认,颜思秋长得确实很漂亮,让人一眼看上去,就舍不得离开眼眸,甚至凑的很近,还可以闻到淡淡的清香。

原身这么喜欢对方,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接受,漂亮归漂亮,又不能当饭吃。

还是性子好,更适合过日子。

顾清认为可以追爱,但不能放弃尊严,所以她不会像原主那样。

颜思秋见顾清长时间的没有说话,还以为不同意呢!

又好声好气的往对方身边凑了凑,推着她的肩膀,“顾清,你仔细想一想,去清源镇确实对我们有利。”

顾清喝了口茶水,摆出一副想明白的样子,“我知道,这件事情就听你的,但我的房间,别人不能轻易进,就是你,也不行。”

“放心,你的房间就是你的房间,我不会轻易进的。”

在晚饭前,颜思秋又给顾清讲了一下,留在清源镇颜家粮行的颜家人,该演戏的时候,可得好好配合,绝不能出了差错。

顾清表示同意,因为出了差错,颜家人肯定先责怪的就是自己,谁让自己是入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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