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之夜,整个奉天县城顿时都在这喊杀声中惊醒了。
一直死死围困奉天县的叛军,居然趁这个夜半时分开始了攻城。
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很明确,就是要将困守在这个小破城中的皇帝李适,包括李姓皇室斩草除根!
李世民一把扔开俱文珍就要往外冲去,一摸腰间,不由得怒道:“我的剑呢?!”
俱文珍今天连番被惊吓,显然已经有些魂不附体,手脚都一阵哆哆嗦嗦的从床头的帏幔挂钩上取下了佩剑,递给李世民:“殿下,宝剑在此!”
李世民一把抓了过来,却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太轻,太单薄。
剑鞘是有够华丽,剑尾居然还缀了五彩的丝繐,剑柄之上六七颗五颜六色的宝石灼灼发光。
这的确是一把漂亮的‘剑’,但它根本就不配被称之为剑。
剑,百兵之君子,亦是杀人凶器,要的是锋利、刚直、韧性与灵动。
这样一条臃肿迟钝、华而不实的铁片,顶多只能让伎子拿来在花间酒席上舞玩。
想来这李谊也是个纵情于声色的纨绔子弟,附庸风雅的弄了一把剑悬在身上,纯粹是用作装饰。
李世民生前用了几十年的剑,什么样的剑到了他的手中,入手即知货色高低。
他不由得眉头一皱,反手一抖手腕,那柄剑连着剑鞘嘶啸一声飞出,‘噗’的一声插在了墙上,正插在俱文珍肩头耳边。
李世民一抖前袍,浑身刚气凛凛的大步踏出了房间,身后留下一声沉喝留下的袅袅之音:“这根本就不是剑!”
同时,他心里又忍不住为自己这具新躯体的巨大潜力暗自惊喜。
前世的时候,迟暮早衰的他常常感觉力不从心,空有满胸的豪气,怎奈长年征战的身体已经垮掉了,风湿得严重的双腿更是让他举步维艰。
现在,他不仅能够健步如飞,而且这副本该是很羸弱的身体,却是这样的充满了力量——莫非,老天爷将我和这李谊的力量叠加了起来?这实在太诡异、太令人兴奋了!
房间里,俱文珍听着耳边一阵嗡嗡之声,两只眼睛已经变成了斗鸡眼,浑身筛糠一样的瑟瑟发抖,嘴里哆嗦的叫道:娘、娘啊!
这舒王肯定是鬼上身了!
他什么时候会使剑了,还有这么大的力气,将一柄剑连着剑鞘射进了土墙内。
正在此时,俱文珍耳边的剑鞘里却传来一阵‘咔咔’的脆响,如同金属瓦片碎裂的声音。
他颤抖着手握住了剑柄用力一拔,居然只拔出来一柄带着寸许长剑刃的残剑。
他顿时愕然的将嘴张圆了:“居然……碎了?一百贯钱哪,好在剑柄上的宝石还在。”
奉天县城里,已经乱成了一团,满到处都是仓皇失措的人群。
李世民出了房间,四下一片漆黑脚下也是一阵泥泞,这才想起自己居然对这个县城的道路一窍不通。
正想回去将俱文珍再拎出来带路,小太监倒是很自觉的屁颠颠的小跑着跟了出来。
“给我弄匹马,带我去楼门!”
李世民单刀直入的下令。
();() “马?哪里还有马!
这城里四条腿的除了桌几,都被煮来吃了!”
俱文珍急急的叫道:“我的殿下爷,你刚刚大病初愈干嘛要去城门啊?那里岂是你能去的地方!”
“胡说什么!”
李世民双目一凛:“天下间还有哪里是我去不得的地方!
既然没有马,那你在前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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