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
不是老猎人张英。
而是一只骨犬。
当路梦杀死加驼的时候,它就从藏身处出来,摆出猎食者的姿态缓缓逼近。
看起来是打算趁一人一兽两败俱伤、胜者精疲力尽的时候,坐收渔翁之利。
只是在靠近到大概十米的时候,它突然逡巡不前,背上的骨甲翕动、刚毛竦立,一副焦躁的样子。
骨犬的感知是很敏锐的。
它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场激战后,明明应该是最疲惫的时候,这个人类猎人的身上反而突然散发出一股危险的气息。
路梦看它大概有自己的小腿一般高。
看着凶横,但这个体型就骨犬来说并不算大。
身上的骨板也是初生的雪白,而骨犬一般是群居动物,看来是只不知道什么原因落单的幼犬。
见这小狗不靠近也不离开,这么一直缠着也不是办法。
路梦可不想上演一出《老人与海》。
他想了想,收起藏在皮衣下的手弩,只是按住匕首,从加驼腹中剜出一块内脏抛给骨犬。
如果它还不满足,那今天他可免不了加餐一顿狗肉。
骨犬向前一扑咬住内脏,然后缓缓后退。
停在它认为的安全区后,居然对着路梦摇起了尾巴。
骨犬多半是由某一支家犬在野外的环境中进化而来,某些习性也是共通的。
这自然是示好。
路梦笑了。
还怪可爱的。
虽然它的尾巴还带着危险的骨刺。
摇了一会儿,小骨犬就屁颠屁颠叼着肉跑远了。
这次相遇也给路梦提了一个醒。
这次来的是落单的幼犬,但加驼尸体的血气却可能吸引来真正饥饿而凶猛的骨犬群。
他审视着加驼的尸体。
一只驯化后的驮兽可以重达一吨。
而野外的加驼,虽然不像家养的驮兽那样容易养膘,但七八百公斤还是有的。
在没有运输工具的情况下,路梦显然没法一次性就把整只加驼搬回去。
光是举起这只加驼,他也至少需要50点力量属性。
想轻松地搬运就更难了。
因此他必须在这里就处理加驼的尸体,把最有价值的部分先带回去。
而为了避免吸引来骨犬群或其他的猎食者,走之前还必须把尸体给掩埋起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圈子里混了大半辈子,陈旭东明白一个道理搞什么破鞋,搞钱才是真理!...
逛个街都能穿越,人家穿越不是公主就是小姐,偏我穿到一个小农女身上。好不容易带着全家奔小康,却意外救回个跟屁虫,看在你长的不赖的份上先收留一阵子。某男这次我帮了你,你要拿什么来偿还我某...
嫡长子的日常有权衡有取舍活着,不仅仅为自己活着该承担的责任必须要去承担家族,不止是荣耀的延续在其位做其事只求无愧于心贾家,依旧是煊赫的贾家来自贾赦大老爷的自言自语一句话的简介贾赦的生活日常。拒绝扒榜...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向下翻动一点,作者发布任务。投一颗钻石,必得50岩币!还有几率抢1000岩币,2000岩币!)...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
穿越到类似中世纪欧洲的李察,成为了一名男爵家的少爷,正当李察以为这一世可以躺平时,他发现这个世界潜藏了无数危险幸运的是,他能日常性的体悟到灵感!在灵感面板的加持下,仅三等巫师资质的李察,修习巫术一路突飞猛进,开启了一段神秘非凡的巫师之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巫师从获得灵感面板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