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开始只是想让朋友们有个一起放松的地方,没想到反响还不错,加上沐显然更喜欢在内地做生意,我也就只好夫唱妇随,跟过来了。”
何旻姿说话的时候微微露出一颗虎牙,这让她看起来很讨喜可爱,似乎也少了一分富家女常见的骄狂。
如果抛开邓沐这个男人闭口不谈,那么,苗佳禾会从心里认可何旻姿,觉得她是个不错的女孩儿。
但,只要是女人,就不可能在面对比自己年轻漂亮的女人时真正做到毫无芥蒂的平心静气,尤其这个女人还是自己前男友的现女友。
有一种厌恶叫做生理性厌恶,而生理性厌恶又往往是相对的,每一个贱人眼中都不可避免地存有另一个贱人,这是女人的本能。
你把本能当异能,自然心理不平衡。
所以,苗佳禾难免心理不平衡,但好在她还不是恶毒的女人,即使做不到祝福,还是能克制住自己,尽力去冷眼旁观。
“细节都很有特点。
灯很好看。”
于是苗佳禾只好将注意力转移到现在所处走廊两边的装饰物上,那些看起来很像星星的凸起的小壁灯,这让她想起生日那晚,阿轩给她的满天星辰,不自觉地感到了丝丝温暖。
连她自己都没发觉,想到他,她薄唇的嘴角这一刻是微微上扬的。
不料,苗佳禾明显的恭维话倒是让何旻姿高兴得眯起了眼睛,她抬起手,手指逐一拂过墙上的盏盏小灯,由衷感慨道:“这间酒吧是我自己投的血汗钱,这些灯在我眼里可都是钱,赔了我没脸回香港,要是赚了,我就当嫁妆!”
她的雀跃和欢欣让苗佳禾有片刻的失神,眼前的何旻姿应该尚且不知社会的复杂和黑暗,她能在这片算得上寸土寸金的地上开起来这么一家惹眼的酒吧,如果不是家中早有人替她打点好一切,又怎么会如此顺风顺水,日进斗金。
可笑她还真的以为是自己辛苦打拼来的成果,在这里向外人叙述着创业的艰辛。
又或者说,这样背景出身的孩子,都不需要知道那些,就跟“何不食肉糜”
的皇帝一样。
“那我就先祝你恭喜发财了。
朋友都在,改天再聊。”
苗佳禾有些窒息,她的涵养大抵也只能维持到这里,如果何旻姿是个十足的无知泼妇,她还能嘲笑一下邓沐的眼光。
但很不幸,何旻姿是个长相气质都一流的淑女,她甚至几乎没有化妆,眉毛黑亮,红唇饱满,眼睛里一片明媚纯粹。
听见苗佳禾的话,何旻姿似乎有些失望,露出一副略显委屈的神情,但她很快还是舒展了眉眼,迅速从包里掏出手机来。
“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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