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了,玫羚死了,骨瓷也死了。
新的护法前不久来报道。
我不知下一个是谁,是我,还是常封。
在夜凝宫我活了九年,却不知明天能不能顺利度过。
念此我不知哪来勇气——亦或者是饮酒过多神经搭错。
我攥住常封的衣领,抬头,轻轻吻上他的嘴角。
即便在许多年以后,我都晓得,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大胆的事。
比杀人,比哭泣,比饮醉,更为大胆。
他是男人,我是女人,年纪不小,没有配偶。
即便发生了如何,此时此刻只算得上我不知廉耻,不守自爱,身为未婚女子,按中原习俗,大抵是该浸猪笼的。
可这又如何,有多少次任务我是从地狱深处爬来的,我为何要去遵守那些伦理道义。
在这一点上,我连顾青灯都比不上。
她再弱小,也知挣扎坚强。
即便无用,又有多少人能做到。
那一夜很旖旎,我记不清,隐约是痛,也不知究竟是不是痛了。
第二日清晨身子没力气,我叫人送来碗冲喜汤,毫不避讳,常封披着衣裳坐在一旁看我,神情莫测。
他注视我将热腾腾的汤一饮而尽。
我不是小女孩,我没有傻到指望他能够阻拦我的地步,他比我更清楚,比我更理性。
我觉这般足矣。
我分得清何为憧憬和为爱慕,所以与他我不后悔,即便日后意外死去,我也能对自己说,想要的东西已经得到了,所以并不遗憾。
之后两个月,我都没有见到他,准确地说,我在躲他。
这段时日恰好是夜凝宫的清闲期,也未有一起活动的任务。
宫主忙于公务与少宫主之间,无暇管我们这些下属的风流八卦事。
谣言飞传,我一道鞭子甩下,便彻底静了,无人敢吭声。
流言又如何,我是夜凝宫护法,是无妄城武艺最为高强的女子,我不惧任何,敢作敢当。
可我又不知为何要躲他。
直到我身子不适,三天内连吐了两番,这才觉不对,心冰凉冰凉。
乔装打扮一番出了宫,在城里头一条小巷内寻了家大夫瞧。
大夫一摸脉,神色微妙看了看我,上下打量一番,这才笑道:“姑娘,恭喜有喜。”
他措辞“姑娘”
,而并非“夫人”
,其中含义几分嘲讽。
我心中咯噔一响,心彻底凉了。
也是……那晚他在我身体里……释放了那么多次。
显然,我不可要这个孩子。
同时这绝对不能让他晓得。
我低下头,这才看见自己手指在发抖,明明我在第一次杀人都没有抖过的。
我跟本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屋子,走出巷子的,眼前有些恍惚。
忽然间我停下脚步,愣愣望着巷子口。
常封立于那里,一身黑衣,一如我初见他的模样,身后却是午间阳光,温暖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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