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却在想这个人好不好吃,该如何下口。
他开枪打死了狼群里的狼王,我为了报仇竟追上他的车,一口咬住他的肩膀,要把他从驾驶座拽下来。
但我那时候太小了,他打倒了我,并把我抓回了家里,用铁链锁着我的脖子。
他强迫我吃人类的食物,又教会我说话、穿衣服。
他养我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让我帮他偷东西,偷完就跑,谁也追不上。”
他说到这里,眼尾瞥了我一下,不悦道,“除了你……”
我耸了耸肩,“没办法,血脉压制。”
要知道,鹿在自然界的奔跑度可是仅次于猎豹和羚羊的!
“你们都叫他刘哥,那你知道他真名叫什么吗?”
我问。
“刘能。”
嘉古面无表情说道。
“啥,刘能?”
我眨了眨眼。
那不是乡村爱情里的刘大脑袋吗……
嘉古点头,“就是因为他这个名字总惹人笑,所以他不允许我们连名带姓叫他,即便岁数比他大,也得称他一声刘哥。”
我一想也是,如果那天初次见面的时候,他摘下墨镜酷酷地跟我们说,‘美女,我叫刘能!
’
安言昊估计会当场笑趴下,老大气势全无。
“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做盗猎这种事的?”
我又问。
嘉古思忖了下,“从年初开始吧……之前我们是靠捡戈壁玉赚钱的。
你知道什么是戈壁玉吗?就是白玉、金丝玉,那种玉石很廉价,在可可西里和罗布泊的腹地随便一抓一大把。
运气好的话,能捡到大点的碧玉,卖个几万、几十万。
运气不好的话,只有几块钱一斤的破石头。
他们这些人,平日就在市区里做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每年赶旅游旺季混进那些探险车队里,进可可西里两次,一次半个月左右,捡到原石就跑,捡不到,这一年就白干了。
但是去年年底,刘哥不知道从哪搭上了一些外国人,他们想收购高原上的白唇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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