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发生了剧烈的矛盾,知青们对黄思文不满情绪越来越多,到了晚上没发现对方出来吃饭,也没有过多在意,一群人一起吃了饭,然后开始收拾东西或洗漱。
于晓红倒是在意,毕竟对方是自己的敌人,随便找了个借口回到房间,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
穿着一身干净衬衣,面容清秀的女人满脸通红,抱着被子缩在墙角瑟瑟发抖,整个身子蜷缩成了虾米状。
黄思文掉进水里受了凉,也受了些惊吓,后面又和陈桂花大吵一架,又惊又怒就发了烧,都开始说了胡话。
见到这副场景,于晓红先是有些慌乱,接着她眼神一闪上去摸了摸黄思文的额头,将被子摊平盖在了她的身上,顺便盖住脑袋,接着一言不发的出去。
村里面并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所以大家也就早早休息,只有那些知青们对这村里的生活感到十分无聊。
不过白日里过重的农活也确实让人身心疲惫,到了晚上七八点钟的时候,所有人就回了房间准备睡觉。
陈桂花是最先发现不对的,她虽然讨厌黄思文,却也没想着要对方的命,一摸额头,发现烫的烧手就忍不住尖声大叫了起来,惹得旁边的男知青们匆匆忙忙穿了衣服赶过来。
“快把人送到卫生所去。”
李刚率先决定,拿出了沉稳老大哥的风范,其他人也赶忙将人背起送去了卫生所。
这个年代懂些医术的人极少,更何况是这偏僻的小村庄,卫生所的大夫也只会这些简单的感冒发烧。
到烧的满脸通红的黄思文也只能试着给开些退烧药。
折腾了一晚上人也没醒,其他知青满脸疲惫的回屋里休息,只有于晓红请命出来照顾人,其他人对她的印象更加好了。
于晓红纵然长相没有黄思文漂亮,可也是差不到哪里去,为人又乖巧懂事,可以称得上是个好同志。
夜渐渐地黑了下来,房间里传来了轻微的鼾声,旁边的烛火闪烁着微弱的昏黄光芒,于晓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床边,一双黑色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床上的漂亮女人。
她当然不是为了照顾黄思文,只是为了博个好名声,她想要嫁给村里人,若是名声坏了,谁敢娶她烧了两三个小时,黄思文也受了不少罪,要是能烧傻就更好了。
想到这里,于晓红的眼睛更是亮了几分,在黑夜之下闪烁着狼一样的光芒。
也幸亏没有人到这个场景,不然还真是要被吓一跳。
清水村这么小的地方,稍有些风吹草动只需一会儿就全都知道了,知青院儿的大戏瞬间传遍了整个村子。
如同于晓红期待的那样,黄思文的名声更臭了,她的名声也跟着提高了很多,村里的许多大娘都开始把她列入了儿媳妇人选。
开始的时候,村里人对知青大多是报以善意的,毕竟他们这种人可是很少见到那样干净漂亮,满是卷气的城里人。
不少人家还希望着自家儿女和知青结婚,将来也能跟着一起进城,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城里人。
可是几年过去了,回城的知青少的可怜,不只知青自己,就连村里人也觉得回到城里没甚期望。
城里来的知青干农活根本就不行,养活自己都是个问题,渐渐的也就没人愿意了。
当然了,一些家底殷实的人家是不在乎这些的。
早上出来上工的无忧,母子俩在路上就听到了不少人的窃窃私语,她心里知道,恐怕在短时间内,自家和黄思文恐怕要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了。
“妈”
赵洪军有些疑惑,听到黄思文的消息下意识的心里一紧,心里忍不住有些愧疚。
“她自己做的事,跟咱家没关系,你救了她难道错了,难不成着她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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