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问题是:
兰迪绝对知道布鲁斯·韦恩,也绝对记得布鲁斯·韦恩的长相、和她刚刚意外结婚的男人有不小的落差。
简言之,除了黑头和蓝眼睛,这个布鲁斯和她记忆中的布鲁斯·韦恩近无相似之处。
身材,也许吧?她鲜少将注意力放在名人的体型上,除非该名人以某身体部位闻名走红,比方金卡戴珊的臀部。
在兰迪模糊的印象中,布鲁斯·韦恩有标志性的黑头和蓝眼睛,英俊,长相一点点像伊桑·霍克,更多是像本·阿弗莱克……或,一半像本·阿弗莱克、一半像克里斯蒂安·贝尔?不论如何。
她的记忆是,这个人看上去应该更……苍老一些,额头上有长年操心留下的浅浅抬头纹,脸型更为方正,面颊更丰满、胡渣的面积更多,微笑时嘴角旁不会有小小的笑窝。
重点是,她真的记得这男人有个经典的屁股下巴。
鼻形也不大对。
反正就不该是长这样。
是她记错了吗?又?
可能如此。
毕竟,兰迪确实有记忆方面的困难,这已经困扰她好长一段时间了。
也许这是她不知何时起把其他名人的脸和布鲁斯·韦恩的脸给搞混了。
也许这是另一个她受困于时间循环衍生出的未知故障。
总之。
现在她知道,与哥谭众小报所说的不同──
布鲁斯·韦恩最大的麻烦不是到处乱睡,是太习惯、太喜欢捡孩子(“捡是个轻描淡写的说法,我个人更倾向这里的准确用词是绑架。”
提姆说),程度堪比一条龙是如何囤积黄金。
全家人中,公认最不容易生气的是理查德·‘迪克’·格雷森(“不过我听说迪克年轻时可不是这么回事。”
提姆警告),同时你会期望自己最好也别真正激怒他,前体操教师现任布鲁德海文巡警,曾在马戏团生活。
最情绪稳定的是卡珊德拉·该隐,昵称卡斯,她是活体测谎仪,没人能对她隐瞒任何事,不太喜欢开口说话,通常用手语或写字沟通。
最性格温和的是杜克·托马斯,高中在学,家庭变故以致成为布鲁斯的被监护人。
最难相处的是达米安(“恶魔崽子,真的。”
、“地狱都无法应付这孩子。”
),喜爱动物远大过于人,热爱且擅长绘画,时不时会以古英文的方式讲话(“让我们将其称之为文化差异。”
提姆酸溜溜地说),吃素,侮辱人是他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
最高智商(“和低智慧,他可以比布鲁斯还更糟。”
斯蒂芬妮强调,不顾提姆的抗议)是提姆,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韦恩,现任韦恩企业ceo,具体智商能有多高这点无人知晓,倒是凌乱的作息时间和糟糕的生活习惯非常明显,喜好滑板和拼字游戏,重度咖啡成瘾患者。
在父母于坠机事故中双亡后正式成为韦恩家孩子。
然后,杰森·托德-韦恩,又高又壮像一堵墙前浏海还有一搓白,看着是个硬汉,实际上是个大软蛋,是文学爱好者、女权主义者、孩童保护者,厨艺仅次阿尔弗雷德,对布鲁斯来说是个逆子,测试布鲁斯的理智线能有多坚韧是他的最大娱乐。
斯蒂芬妮·布朗,绝对没有被布鲁斯收养(“我只是时不时会住在这,和时不时会从布鲁斯的钱包里拿走一些我应得的劳动补助津贴。”
),提姆的前任、卡斯最好的朋友,医学院就读中,华夫饼爱好者,喜欢东西是茄子色、最好闪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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