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一向都很喜欢大胆地展示自己的美,越是美丽的女子,越是有资格大胆,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男人来抢夺。
碧水公主在天璃国求亲的队伍都不知道排到哪儿去了!
“真是不知丑,快走快走,免得学了坏样。”
“瞧她那得意的样子,也不看看刚刚狼狈不堪的是谁。”
百姓们小声嘀咕着,随后大队伍朝着广场外奔去。
诸位夫人也急忙拉着自己的儿子、女儿离开,这简直是有伤风化,还公主呢,连她们神月国的百姓都不如。
都不知道害臊的!
王爷们一个一个走出来,听着大家的议论,也朝着那碧水公主看了过去。
该挺的地方挺,该翘的地方翘,该细的地方细,肌肤娇嫩如雪,满身的水珠滴落,散发着无声的勾引。
太子微微蹙眉,朝着敬王看了一眼,便看到敬王笑着走了过去,将自己身上的斗篷取下来,披在碧水公主的身上。
“公主,快回宫吧,别冻着了。”
碧水公主看到一位王爷朝自己走来的时候,就孤傲地翘起了尾巴,她就知道,她那么美丽,一定会有人过来讨好自己。
待敬王替她系好了斗篷,她才微仰着脸蛋,眼里闪过一丝倨傲,也不施礼,转身朝着马车走去,才问道。
“你是哪位王爷?”
倒是生得俊美,但是一看就不是什么有权势的王爷,还算有点眼力知道过来讨好她,便与他说一两句话。
“我叫欧阳初渊,是皇上的第四子,封号为敬。”
碧水公主点了点头,走到马车前后,便趾高气扬地站定,敬王笑看着她,碧水公主气恼地看向敬王,就说他不行,都站在这给他机会,让他扶着她上马车了,怎么还不动。
“哦。”
敬王恍然,上前掀了帘子,然后扶着碧水公主慢慢的上了马车。
‘
“回宫。”
碧水公主冷冷的说了一声,理都没理敬王,敬王却是一点也不在乎,微笑的看着她们离开。
待她的马车一走远,敬王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冷着眉眼他翻身上马,戾喝一声,追上了太子慢慢走着的马车,太子掀了帘子看着敬王眼中的寒冰,笑了笑,敬王一脸受伤的说道。
“十日香已经下在她的身上了。”
之所以叫十日香,是这种香味一旦沾上,就能够在身上停留十日。
“太子殿下,有必要嘛?”
这十日香炼制起来很麻烦的,用在那个胸大无脑的公主的身上,感觉没什么必要。
“你不管就是,一会让明堂把月落剑和汗血马送到你府上去。”
“这还差不多。”
敬王顿时高兴了起来,这两样东西他可是眼馋很久了,可是太子老也不同意送给他,磨了都两年了。
没想到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可以换来两件喜欢的宝贝,瞬间填补了敬王方才的烦躁。
待敬王欢天喜地的策马离去时,太子才缓缓的闭上双眸。
而此刻的苏落落,被君墨临用狐毛做成的斗篷裹得紧紧的,马儿奔跑得特别快,没多久就进了一间客栈的内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22号中午更新林苏瓷穿进了一本书里,还是一只刚刚修炼成人型的小奶猫。幼崽时期被大好人捡了回去做徒弟,却不想师父居然让本书第一反派boss的师兄抚养他反派师兄太可怕,没事了就把他装进盘子里端详,整天对他...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向下翻动一点,作者发布任务。投一颗钻石,必得50岩币!还有几率抢1000岩币,2000岩币!)...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叶芷萌厉行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叶芷萌厉行渊...
这是人类和古神族之间的战争,追溯到太古,延伸至未来,贯穿历史长河,谱写史诗。古神们带着破碎的世界入侵现实。亘古的隐秘神话揭露真相。升华者在时空的间隙穿梭,往返两界。现实与超凡,刀与剑,血与火。当末日降临,古神从长眠里苏醒。大幕渐起我的父亲曾因调查某位神明的复活而失踪,至今生死未卜。我很慌,但不完全慌。因为那个被复活的神明,就是我。...
接档文女主靠金手指横行七零穿书本文文案田明依作为一个有前世记忆的娃娃,唯一的庆幸就是,幸亏她穿越的是平行世界的六十年代,不然她真得崩溃。幸福的日子没过几年,就发现她堂姐看她的眼神越来越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