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豆小说网

第二十四章 大将曹彬(第1页)

曹彬和潘美都称得上本朝开国元勋。

因为他们两个人都曾经参加过陈桥兵变,在太祖时期,为大宋的统一立下汗马功劳。

虽然同朝为官,二人的性格和作战风格却大相径庭,但是并不妨碍他们成为莫逆之交。

曹彬性格谨慎仁厚,待人彬彬有礼。

他虽然军功居伟,对下属确是礼敬有加。

他军纪严明,对老百姓更是秋毫无犯,打仗前必经深思熟虑、谋定而后动。

他的住所破旧了,侍从们请求修整一番,曹彬却说:“这个时节正值大冬天,墙壁与砖瓦之间,藏了多少过冬的虫子,如果修了房子,势必会伤害到它们。”

很难想象,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会有这样的仁爱之心。

他自己也说过:“自从我统帅领军,也算是杀人如麻了,可是凭良心说,我从未因为自己的喜怒哀乐而乱杀过一个人。”

宋太祖还未登基时,与曹彬同殿为臣。

当时的赵匡胤已经位高权重,曹彬只是掌管茶酒的一个小官吏。

有一天,赵匡胤因为家里举办宴会,便向曹彬讨要一些酒。

曹彬却说:“此乃官酒,我不敢私自给您!”

然后曹彬自己出钱买酒送到赵匡胤家中。

这件小事表明了曹彬向来公私分明的态度。

当上皇帝后,太祖在一个公共场合对群臣说:“世宗旧吏,不欺其主者,独曹彬而!”

这样的儒将,也让太祖放心信任,在太祖早年几次“杯酒释兵权”

中,只有曹彬是例外的。

潘美性情豪放,轻扬勇猛,他作战时常常身先士卒,令敌人闻风丧胆;让手下钦佩畏惧,他的部下常说,跟随潘帅出征,总会让人觉得血脉喷张,这样的队伍,对敌人更是一种很有效的直接杀伤力。

当年攻克南唐一战中,潘美奉命镇守北寨,把战争形势图送给太祖。

太祖指着北寨对使者说:“南唐必定夜晚出兵袭击,命曹彬迅挖沟巩固阵地,加强防守。”

重新布防后,南唐军果然夜里来袭,潘美率领所属军队因为早有准备,并未让南唐军得逞。

在长期的围城中,曹彬常常减缓攻势,意在迫使李煜归降。

并派人传话给他:“时势已经如此,希望早日投降,免得金陵城无辜百姓徒招杀戮。”

南唐国都金陵城破前,曹彬忽然称病,诸将都来探病。

曹彬说:“我的病不是药石能治好的,只要诸位诚心立誓,在克城之日,不滥杀无辜,我的病就会痊愈。”

诸将答应下来,一起焚香立誓。

曹彬才重新返回军营大帐。

在平定南唐之战前,太祖说:“等攻克李煜,任命你为使相。”

身为副帅的潘美预先向曹彬祝贺。

曹彬却说:“这次行动,全是官家指挥得当,才能成功,我有什么功劳?何况,使相难道是极品吗?”

潘美问:“官家已然许你使相之职,不可信吗?”

曹彬说:“北汉还未平定呢。”

宋军得胜回朝后,太祖对曹彬说:“本来要授任你为使相的,但是北汉未灭,只能稍微缓几天。”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之长姐持家

重生之长姐持家

富家千金莫云霏很郁闷,她不过是离个婚,怎么就变成了古代的农家妞,一个到处都是鸡屎鸭屎的地方,简直让人无法呼吸父亲是酸腐秀才,母亲是包子性格,家里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周遭又全是极品亲戚,莫云...

这次我要做执刀人

这次我要做执刀人

热血风格,沙场开局。魂穿边境士卒的他不想再做别人手中的刀,他要做执刀的人,为此而努力修炼拼杀。沙场上同生共死,修行路生死自负。PS热血向,非黑暗文,偶尔来点小温馨。...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女王威武[快穿]

女王威武[快穿]

文案拓跋元失足落水时,草包郡主把他打横抱起,眸光悲怜罢,毁你名节,娶你就是。拓跋元新婚之夜,拓跋元一觉醒来,双耳失聪,却能听到别人的心声。他发现了很多秘密,比如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前...

貔貅幼崽三岁半[穿书]

貔貅幼崽三岁半[穿书]

茸茸是只貔貅幼崽。一觉醒来,她脑海中有个自称阻止黑化系统的东西说,宿主现在在一本小说里,你的爸妈是炮灰,你的哥哥们是反派。茸茸不解的歪头,眨巴一下水汪汪的大眼睛。系统继续说,三天后你的大哥...

一品嫡女

一品嫡女

她是丞相长女,为助夫君登上皇位,容貌尽毁,忍辱负重。岂料,渣男早已与心机庶妹暗中苟合,借口将她打入冷宫,再联手庶妹逼她剖腹取子,逼她唯一的弟弟沦落成乞丐,杀她全家,将她做成人彘,囚禁于牲口棚,与猪狗...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