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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蜕下一张人皮下求追读(第1页)

“我这是脱了一层皮,不过脱的不是死皮,而是完整的肌肤。

之前身躯内火烧火燎的感觉,其实就是抽筋扒皮,将我之前的肌肤扒了下来,促进新的肌肤衍生。”

张谌抬起双手,就见那一双手掌细腻白皙,上面的老茧此时全部都消失不见。

这一双手掌若叫人看,就算是王子王孙富贵人家也远远不及。

此时虽然依旧有那种火烧火燎的感觉,但却已经大大减弱,张谌有一种预感,自己的这次蜕变也许就在这日的时间就会结束。

“这皮肤未免太白了,就算是那些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也远远不及。”

张谌抚摸着自家肌肤,眼神中露出一抹莫名之色,再看看地上的人皮,二话不说直接点燃炉火将人皮烧了。

蜕皮这种耸人听闻的事情,还是不要传出去了,万一被村中百姓误会为异端,到时候还是一场麻烦。

而且这人皮不能留,万一这世上有什么怪异的家伙能借助人皮害人,暗中诅咒自己之类的,到时候可是麻烦了。

张谌将死皮焚烧干净,然后才煮好了早饭,吃了一碗肉汤之后,满脸欢喜的走出房门,此时天边太阳已经升起,阳光照射在张谌的脸颊上、肌肤上,张谌忽然心头一动,只觉得眼前世界似乎不同了。

他的肌肤似乎能感知到空气的流动,能感知到山间的风、感知到天空的阳光,似乎能捕捉一些莫名信息。

每一根汗毛此时都似乎化作了探测器,捕捉到空气中的信息后,传入血液内,然后由血液传入了大脑。

“就好似每一根毛,此时都变成了信息捕捉器,捕捉着风中的信息,捕捉着风的流。”

“好奇怪的感觉!”

张谌站在原地呆愣了片刻,摇了摇头向着山中走去。

皮肤能感受风的流动、感受冷暖并不稀奇,普通人的皮肤也能做到,只是他的感知更加敏锐罢了,他以为是自己肌肤新生,对于空气中的气流感知比较敏感罢了。

此时张谌的血液已经重新填满,并无往日里那种晕厥感。

要知道从张谌制造陶瓷哨子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几日,张谌填补了血液倒也正常。

“家中的筐篓似乎不够用了,伴随着抓来的野鸡、野鸭越来越多,我还需编织一些筐篓才行。”

张谌走在山中,一边走着一边训练鹰隼。

检查了陷阱,陷阱内今日是一只兔子和一只山鸡,张谌将猎物收了后,向着溶洞方向走去,他要去喂自己的大黄蜂。

十几日的时间过去,大黄蜂巢穴已经有了婴孩头颅大小,看起来有了些规模,一只只大黄蜂不断在巢穴内忙忙碌碌进进出出,辛勤的劳动着。

张谌将早就准备好的肉丁拿出来,就见巢穴中的大黄蜂飞出来,直接向着张谌扑了过来。

大黄蜂落在了张谌的肌肤上,今日张谌只觉得格外怪异,似乎那大黄蜂的动作都通过皮肤莫名其妙传入了脑海。

他能清晰的感知到大黄蜂的每一只脚掌在自家的肌肤上爬来爬去,他甚至于能感受到伴随着大黄蜂的呼吸,一股略显温度的热流喷在了肌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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