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了结束键,又见到膝盖前出现了那本阴魂不散的笔记本——
你说了,你还在念研究所,你在写论文。
「妈的!
自从那天被你体内那个怪物轰我出去之后,我就发誓绝不要研究多重人格了,我哪可能会写这样的论文!
我的论文题目是证实犯罪心理跟童年阴影的关系!
」被那个疯子这样凶完之后,我就极力避免去招惹任何有关的课题了,硕士论文怎可能以此为题目啊!
犯罪心理学,阿密可以帮上你的忙,你可以研究我。
总之好说歹说他就是死命要留下来就对了!
我一拍额头。
他这个样子还真的很像是第一次出卖身体的妓女,随你怎样都好,只要不要太痛、只要给我钱,我什么都依你的,要把我撕成两边还是把我丢入锅子中熬成汁也可以。
「……为什么是我?」就因为我看起来比较好欺负,实际上也真的很好欺负?
他的唇角微微弯起弧度,含蓄得像穿和服的女人般,他写:
我信任你。
阿密对你印象很深。
我怀疑他昨晚就潜进来在我手机中装了窃听器!
他只见过我一次,但那是四年前的事情了;他说信任一个陌生人,而那个陌生人还是混过大学,现在念研究所都快要被当掉的半工半读学生?我还小他四岁啊!
而阿密……他妈的,那变态的理由更简单!
他为四年前的那一句记恨,想念我到一冲出来就快掐死我,我深刻地用身体记住了他有过挂念我了!
我持续地轻摇着头,搞不懂为什么我一个心理医生助理也可以被他搞得快精神失常了。
他于是低下头来,被重创的左手按着纸,右手一个字一个字地在上面写:
我们无路可走,我想见我的女儿。
这句,真的,这句我倒没任何异议。
因为依现在的状况,「他们」真的无路可走了。
他们没有时间了。
我像被人点了穴般,呆呆看着那本子上的字,仿佛再看下去会拼凑出不同意思般。
但其实意思很简单——
求求你帮助我,我想要回我的小女孩,我没有时间再找另一个比较顺眼又不会被阿密掐死的医生了,而且你这里没有任何保全装置,对吧?再加上你这儿是个又脏又小的单人套房,邻居又太有互助的精神?刚刚看见你快翻过栏杆摔死了,他们连拨个电话叫警察也没有,对吧?
而且我刚刚有看见你的厨房有刀又有叉,如果你赶我走——当然你这样好人你不会——但如果你真的不小心把我推出门外一尺的话,阿密应该会冲出来吧,他是不会杀死我们的未来医生跟同居人啦,但打断鼻梁跟让手脱臼之类的就很难说了,我想一定很痛吧。
你可以报警,但难保阿密抢走警枪时,不会把你的脑袋连那几个倒霉警察的脑袋一起轰掉。
妈的,让他进来简直大错特错,他不达到目的是不会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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