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以往在傅景年的生活里,是没有逛街这个项目的,无时无刻处于工作状态的他,永远是西装笔挺,很正式的样子。
但今天为了跟叶轻晚站在一起不会视觉突兀,他特意在满衣柜的定制西装跟皮鞋里,翻出了几件休闲装。
等他换好出来,叶轻晚盯着他的样子呆了几秒。
不同以往的商务风穿搭,今天像是个邻家大哥哥,没有西装西裤领带皮鞋,也没有精心抓弄的发型。
松散乌黑的碎发随意散在额前,简约的灰色翻领上衣下,有一条很细的银色项链。
浅色牛仔裤下那双平底鞋和她一样。
是情侣款。
“怎么样?”
傅景年在叶轻晚面前晃了晃。
叶轻晚回过神来,知道他是在问自己这身穿搭如何,她认真的打量了一圈,扶着下巴深沉的嗯了一声。
然后将视线移向那张看一次心颤一次的脸上,“很帅,没想到这种风格你也能轻松驾驭,我以为...”
我以为你是禁|欲高冷系的,没想到竟然还有两幅面孔。
不过这句话叶轻晚没说,像是故意卖关子,留了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扭头朝门口走去。
“我们今天能不能——”
她刚转过身,忽然手腕被一只大手钳住。
下一秒,就被傅景年拽进了臂弯里。
叶轻晚慌乱抬眼,却见傅景年挑着一边眉梢,疑惑道:“话不说完就想走?”
叶轻晚跟他对视着,忽而一笑,“你想知道呀?”
“你猜对了我就告诉你!”
说完,趁他不备,迅速溜走,开门逃之夭夭。
傅景年没着急去追,而是两手插兜,嘴角挂笑慢悠悠跟了过去。
结婚之前,叶轻晚没有谈过恋爱,那些情侣之间会去做的事情她基本都是听周齐韵说,要么就是观察周围,从生活里捕捉。
因为没吃饭的缘故,叶轻晚提议先去商场。
不过两人关系特殊,要是去凯旋很有可能遇见熟人,毕竟她虽然不认识别人,但是因为某些个传言,不少人认识她。
而且傅景年这张脸过于乍眼,很难不被注意。
“我们去嘉兰吧?”
叶轻晚思考后问道。
去嘉兰并不是为了利用约会时间考察,而是昨天她发现餐饮那一层新开了一家火锅店。
嘉兰被盛海收购的消息还没有传出来,外加很多事情叶轻晚还不知道。
因为沈知安,傅景年现在多多少少有些反感嘉兰,但是他不想扫叶轻晚的兴,便很痛快的答应了。
停好车后,两人走进嘉兰商厦,这对俊男靓女并排走在一起,路人纷纷忍不住看过来。
殊不知在这一众目光之中,有一束来自商场二层的观景台。
一袭白色西装的沈知安立在观景台的正中央,目光锁定着傅景年和他身旁那个绝色佳人,蓦的,梨涡浅勾起了一个弧度。
身旁的助理也看了过去,小声询问道:“沈总,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
沈知安几不可见的摇了摇头,睨着那个满眼爱意的‘好兄弟’,忍不住在心底轻蔑冷哼。
三年了,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弱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主神,挂了!主神殿,失去了主人。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主神已亡,群雄争锋,昔日的轮回者开始竞争着,争夺着至高无上的主神权柄!刘秀,崛起于微末,征战于诸天,证道于万界!...
[日万字更新]影后唐时玥穿成农家傻女,头顶草原爹,奇葩白莲娘,骂街杀熟招摇撞骗的亲人,我家的糟心数不清。那又怎样天生锦鲤体质,跟我躺赢盘我福多逢凶化吉坐地生金了解下否极泰来万人之上了解下咳...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林淮苏,八流演技,十八线艺人,除了好看一无是处,得罪了人惨遭毁容。林淮苏,江湖鬼医,活死人肉白骨,能阎王爷手里抢人,也能下毒于无形,笑着把你送走。穿越千年而来的鬼医林淮苏,在救护车上把自己的伤给治...
只要你有一颗狂热执着的心,在哪儿,都是金子。一个中国特警教官在美国当警察的那些惊心故事。...
专栏下一本七零小知青求收藏支持林窈是老林家从乡下领回来的闺女。原本以为领回来就是给找份工,到时间再给找个人嫁了也就完事了。却没想到小姑娘漂亮精致得让人窒息。还好看着天真好拿捏。可这么个天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