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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1页)

此时的王挽香已经二十五岁了,实实在在的老姑娘。

“等待缘分需要千百年,爱一个人就在一瞬间,对你迷恋,是一场冒险,我心甘情愿在红尘搁浅。”

歌词唱的极其煽情。

林禹森对王挽香的感觉,在慢慢发生改变。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得知王家人在给“挽香姐姐”

找夫家的时候,林禹森终于反应过来:挽香姐姐应该是自己的妻子才对吧?!

历经波折,说服了王家人,为此,林禹森不惜拿出了父亲交给挽香保管的朝心宗功法。

虽然这件事算是圆满解决了,可是王挽香的心里总有些不是滋味,一来为的是自己族人见利忘义;二来是不知林禹森是一时糊涂还是真的晓得情爱。

她带着林禹森搬出王家,另寻住处。

也就唯独和自己的亲哥哥嫂子有些日常往来。

因为记挂着那第二点的不是滋味,挽香虽然和林禹森成亲了,可是两人迟迟没有圆房,自然也就没有孩子。

民国二十九年,挽香的嫂子有了身孕,也算是哥哥的老来子了,本该是喜事,却因为嫂嫂难产,一命换一命变成了丧事。

这个老来子就是王淮安。

王淮安是挽香照顾着长大的,只知姑姑不知父母——嫂子死后,挽香哥哥就开始经常不归家,最后干脆去投军了。

到了淮安九岁的时候,大陆的形式已经很明朗了——偏偏哥哥因为是国民党军中的军官,担心被清算,准备举家离开。

也许王哥哥是觉得凭着自己妹妹的身手和妹夫的学识,日后不论怎样都能过上好日子;也许是王家哥哥觉得挽香抚养淮安这么多年,必定舍不得淮安吃苦。

他临走前卷走了妹妹妹夫所有的金银钱财。

这原本不算什么。

可是恰逢王挽香经此打击,卧病在床,林禹森这个略有傻气的书生准备当了父亲留下的玉佩,自告奋勇去添置衣物,却是一去再也没回来。

只托人带回一张字条,上书不用去找他。

挽香自知自己哥哥的做法不厚道,林禹森负气出走也是人之常情,并不怪他。

但是此事在潮州弄得满城风雨,挽香终于决定换一个环境生活,不再追寻前尘往事。

这一走,便来到了z省的小镇。

一落脚就是三十余年。

……

申敏雪听着王婆婆说从前的事儿,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转念一想:太多的电视剧里演绎过这样的剧情,这其中十有八九有误会!

后来的事情,便是不用说,各位看官也能猜到。

林教授终究还是抵不住几十年没见的迫切心情,悄悄跟在申敏雪的身后,又在王婆婆说起最后接到字条的时候忍不住出声儿。

那张字条还有下半截,便是:“挽香,你不用来找我。

只要在家里好好等我,我很快就会回来。”

王婆婆骤然见到“前夫”

(生前丈夫),又听对方说起了字条的全部,竟然捂着脸笑了起来。

明明是苍老的笑声,却让申敏雪觉得无比的心酸。

人的一辈子很短很短,弹指挥间、白驹过隙,眼睛一闭不睁,就是一生。

可是人生相对自身而言,也很长很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十二个月,八千七百六十个小时,五十二万五千六百分钟,三千一百五十三万六千秒……一个人能有多深的执念,才能几十年如一日地去找寻另一个人的踪迹,年年、月月、分分、秒秒,哪怕是死亡也不能令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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