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插曲高歌自是不知,她还在开开心心的挑挑选选,不过所到之处,人们都会多看她两眼。
高歌已经明了,是因为她的直筒裤。
唉!
新事物的出现总是伴随着质疑的。
只要不对她做什么,议论几句也是正常。
因为周记药铺的生意遍布大宏国乃至番邦,每日南来北往的客商很多,梧桐镇的居民对于奇装异服已经司空见惯,只是多看两眼,并无恶言恶语。
当高歌说要买肉的时候,小唐想起了上次在李记肉铺买肉,高歌虽没有说什么,但明显不喜欢李老二。
小唐就带高歌去了稍远一些的任记肉铺。
任记肉铺地处较偏僻的街尾,生意自然比繁华地段的李记肉铺差些。
任掌柜三十六七岁的样子,儿子小全跟着帮忙。
高歌买了三斤五花肉,想着炖得烂烂乎乎的,姥姥和大宝都能吃。
大家都爱吃猪下水,还是要买一些。
不过不能像上次买那么多了,毕竟天气越来越热,不好存放。
任掌柜一听高歌要买下水就笑了:“小娃娃,这下水不值什么钱,你要多少?送你了。”
“不成不成,任掌柜,做的是买卖,该多少就多少。”
高歌不肯占便宜。
任掌柜面露真诚,“是真的。
下水根本没人吃,是没法吃。
偶有买的,也是实在拿不出银钱买肉的,我都是随他自己拿取,从不收银钱。”
“那您给我称两根大骨头。”
任掌柜笑道:“大骨头上边儿没啥肉,你只管自取,也是不收银钱。”
高歌一个愣怔,原来这些东西是没人买的,要丢掉的。
那日在李记肉铺,李掌柜可是收了她十八个大钱儿,高歌摇头,人和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高歌谢过任掌柜,小唐将猪肉、骨头和下水装进背篓,自己背上。
高歌说没什么要买的了,她们回到药铺。
等了一会儿,竹竿儿和小四回来了。
两人吃力地背着背篓,满头大汗的,直接将背篓放在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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