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路上遇到的红蚂蚁果然越来越多。
在罗宾百倍收获的领主天赋的加持下,他和骷髅兵都升级升的飞快,各方面的属性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遇到超过十只以上红蚂蚁围攻的时候,罗宾已经能够相当淡定的杀入重围,顶着“叮叮叮叮”
响个不停的系统通知声,如同打地鼠那样用手里的木棍快准狠的敲在红蚂蚁的脑袋上。
弱的蚂蚁当场一击毙命,强壮一点的也不过是多敲两三下的事。
反正现在罗宾的速度已经超过红蚂蚁太多,打出的攻击基本就没有被闪避的可能性。
骷髅兵则是在罗宾的命令下,直接守在蚂蚁群的外围,一方面提防着它们吐出的小火球,另一方面逮住落单的红蚂蚁就是一顿狂殴。
是的,升级以后的骷髅兵虽然魔防值仍然是可怜巴巴的0,但速度已经超过了红蚂蚁。
因此只要稍微谨慎点,不要被几只蚂蚁同时围住,想躲过那么一两个小火球,还是比较轻松的。
杀死这一波红蚂蚁之后,罗宾终于升到了五级,骷髅兵也可喜可贺地跨入了四级的门槛。
罗宾喘着粗气直接坐在了沙地上,从背包里拿出一袋水咕咚咕咚的灌了好几口。
虽然这些红蚂蚁已经伤害不了他了,可罗宾毕竟是肉/体凡胎,在沙漠里一口气走了一个多小时,中途不断的遭遇战斗,还顶着火/辣辣的烈日,体力的消耗仍然相当巨大。
每到这种时候,他就相当羡慕自己的骷髅兵。
既不用担心吃喝的问题,也不会感觉到疲惫,虽然初始属性值拉胯了一点,仍然不失为居家旅行的好帮手。
这不,就在罗宾坐下休息的时候,骷髅兵仍然兢兢业业的在沙漠中四处寻找,把他们刚才杀死的红蚂蚁尸体全都搬到罗宾的面前,好让他一抬手就能收进系统背包。
罗宾抬头看了看已经有些西垂的日头,再看看自己系统背包里满满的魂晶和红蚂蚁尸体,觉得差不多可以返回领地了。
据说沙漠里的昼夜温差能够高达好几十度,就凭他身上所穿的那件破麻袋似的长袍,直接在外面过夜怕不是要被冻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在末世拥有一辆无限能源的房车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你可以组建一只全世界最顶尖的生存团队,在保证食物充足的前提下,每天躺躺咸鱼,杀杀丧尸,有空的话就顺便拯救一下世界。这样就很舒服了...
内敛高冷女x内敛高智男。重生一世,携手探寻那最黑暗的深渊。...
红药是个陶俑,某知名亡朝暴君昏君墓穴里的陪葬陶俑,像他这样的还有一万八千个。可惜同俑不同命,昔日一个墓坑的同僚们都住进了博物馆豪华恒温恒湿展示柜,他却被某个不开眼的盗墓贼偷梁换柱搞出了博物馆晋升队伍...
谁也不知道,后来被人们公认为游戏革新者和领导者的萧枸,为什么有那么多令人惊讶的灵感。萧枸因为我是身携系统的穿越者啊。aaaa请假条预留坑位。以后有事请假就发这里。aaaa本...
是非谁来判定,功过谁予置评?此生不想规矩,只求随心所欲。天机握在手中,看我飞扬跋扈。我是左小多,我不走寻常路。...
穿越空间1v1发财致富爽文清醒女主占清月穿越了,一睁眼就在逃荒路上,娘被欺凌了,爹也昏倒了。没吃没喝,她忍,一家人被极品亲戚磋磨虐待,她忍无可忍!她手撕尖酸祖母,脚踹恶毒祖父,带着千亿囤货空间逃荒。占清月从此手握万两黄金,百亩粮囤。不巧她的秘密被病娇首辅公子看到。宋毅云笑容邪肆,步步欺近你嫁给我,否则,我把秘密说出去。占清月两眼放光还有这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