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孤独的旅行者,走在起起伏伏苔原,沿着边界木桩一路前行。
逢山印象中极北苔原会是一片荒芜之地,没想越深入了解,越现荒芜背面的勃勃生机。
极北苔原下的永久冻土层阻止水向下渗透,大量地表水无处可去,形成随处可见湖泊、溪流沼泽,养育了彩斑斓灌木和地被植物,以及大量野生动物。
驯鹿群自由自在的漫游,狼群高傲的站在山顶巡视领地,鬼鬼祟祟的狐狸,受到惊吓就四处逃窜的野兔,躲在洞口探头探脑的旅鼠,没心没肺在苔原上寻找浆果的松鸡雷鸟,一群群野兔旁若无人的玩耍。
甚至,逢山见到了生活在苔原,最大的食草动物麝牛。
麝牛体型跟驯鹿差不多,但体重是驯鹿的两倍还要多,逢山碰到的这群麝牛家族,最大的一头公麝牛体重过一吨,又矮又壮,皮毛又跟牦牛一样,浑身长着又厚又长的毛。
虽说这玩意叫牛,角跟牛又不一样,牛的角是从头顶侧面长角,而麝牛却跟羊一样,从头顶长角。
小爷爷日记里说过,麝牛产肉率很高,肉非常美味,比牛肉还要鲜嫩,是北极圈最好吃的肉,为此小爷爷特意从苔原上诱引好几个麝牛家族在皇冠领定居。
不过今天逢山没有狩猎麝牛的计划,反正它们也好找,麝牛眼睛周围有臭腺,会散一种臭气熏天的气味,走一路臭一路,根本不用费力,闻着味就能找到它们。
在日记地图上标记好麝牛家族的位置,逢山提着四只野兔开始寻找露营点。
……
巡逻第四天,逢山踏上返程路途,不是因为巡逻结束,而是四天下来皇冠领连四分之一都没走完,明后两天是跟弗兰克约定时间,汤姆开飞机来接自己。
返程路要快了许多。
回到的猎人小屋,逢山意外现一群驯鹿出现在附近苔原。
这次送上门就不用客气,掏出步枪打开保险杆,摸到下风的灌木丛靠近驯鹿群,瞄准鹿群中最大的一头公驯鹿。
扣动扳机。
砰一声枪响。
驯鹿群受到惊吓四散逃开,而那头目标公驯鹿应声倒地。
王子尽管只有两个月,已经显现出狩猎的天性,在逢山瞄准目标时候,它就趴在灌木丛里一动不动,伴随枪声响起,嗖一下冲出灌木丛,朝着公驯鹿跑过去。
逢山收起步枪,跟上去,检查猎物。
刚刚那一枪击中驯鹿心脏,倒在苔藓上,走的很安详,没有一点痛苦。
这头公驯鹿体型不小,目测重量至少4oo斤左右,驯鹿角粗壮多叉,跟苔原上的柳树枝一样,长度接近一米。
逢山将右手按在驯鹿尸体上,巫器骨戒吸收魂力,一股暖流在身体里流转,身体素质再次提升,相比棕熊增加2oo斤力量还是差点意思。
接下来。
为了保证鹿肉新鲜度,逢山立刻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对驯鹿进行分解打包。
一旦出现血腥味,就会引来苔原上的掠食动物,这个时候也是掠食者储存食物的时候。
锋利小刀划开驯鹿腹部,顺着皮肉快将鹿皮剥下来。
四条鹿腿是出肉率最高的部位,先要剔出来,放在苔藓上冷却温度,剩下就是鹿排和内脏。
因为子弹击中心脏,心脏被打了个大窟窿,没有食用价值,接下来还有大半天路程,内脏容易变质,逢山只有忍痛丢掉,留下鹿肠和鹿鞭,前者用来做香肠,后者自然是泡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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