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哇,你唱的简直太好了,而且演的也非常厉害,我当时还在网上到处搜索你的歌呢,可惜没有找到。
我可是你的歌迷。”
周利华一连串的叫声后,很快就表明了自己是潇洒哥的一个歌迷的身份。
“是吗?那真是我的荣幸啊!
我刚开始还担心没有女孩子喜欢听呢!”
潇洒哥这一次是真的微笑着,因为他从这个一脸惊喜的女孩子脸上和眼神里根本看不到半点的虚假,而且她的尖叫也证明了自己的激动心情。
要是不是自己的歌迷的话,谁吃撑了乱喊乱叫?女孩子还要不要形象了?
“呵呵,我本来就比较喜欢男歌手的歌曲。”
周利华稍稍稳定了一下内心的激动,但还是很兴奋的说道:“再说你写得唱的都很好,演的也很真,我都看得差点哭了呢!”
她说到这,有些不好意思的捏了捏自己的手指:“你,你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啊?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得到过任何歌手的签名……”
“当然没问题,只要你不嫌弃我的字写得太丑了。”
潇洒哥很愿意满足自己的真正的粉丝的心愿,他扬了扬手上没来得及收起来的记号笔:“可惜你没有本子……”
“就签在我衣服上吧,我肯定永远保存着。”
周利华不愿意耽误时间,更不愿意错过这个宝贵的机会。
以后谁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得到这么好的时机呢?多半应该很难了,歌手一旦成名了,粉丝再想得到签名和合影什么的,那就只有等而且还要看运气,不然真的不是那么容易满足心愿的。
“好吧,不过可惜你这件上衣了。”
潇洒哥倒是无所谓,反正签名签在哪儿都一样,所以他马上就在周利华拉直的上衣胸前位置写下了名字,照理也标记了时间。
“谢谢偶像哈!”
签名一结束,周丽华十分高兴的跳了起来,虽然“小唐”
还只是一个“网络歌手”
,而且现在还只是发行了一首歌曲,真正意义上来说,目前根本不算啥明星。
但是正如周利华自己说的那样,她长这么大,喜欢的明星不少,但是真正得到签名还是第一次。
而众所周知,第一次这个名词对于任何人、任何事情都是有一种特殊意义的嘛!
“别说谢谢,希望你以后可以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你的每一个赞美、支持,都将是我奋斗的动力。”
潇洒哥一点也没有表现出高傲的感觉,反而十分亲切、平和的伸出手和有点不知所措的周利华握了握手。
“我靠,这家伙真的是明星啊?要不要上去要个签名呢?”
一群大约有30人的围观党一下子就产生了过来讨要一个签名的想法。
毕竟还是那句话,大街上看到活的明星真的太难了。
哪怕大家根本不觉得这个看起来很挫、很没档次的高瘦男人根本不像大明星,但是无所谓,拿了签名就走,要是以后人家真的爆红了,说不定还能卖点钱呢?
这么一想,顿时就有几个脸皮比较厚的男人也跑了过去喊道:“我也喜欢你,也给我签个名吧!”
好吧,其实大多数人(哥也是)都不是忠实的娱乐粉丝,之所以明星们举办各种签售会、签唱会的时候,很多人围在一起,那不过是看热闹罢了,你还真以为人家找你要签名就是崇拜你呀?除非你是刘德化那个级别的,人家就算不崇拜你,但是得到的签名还有点收藏价值嘛!
哥们这签名也太不值钱了啊!
潇洒哥哭笑不得的看着眼前的这群想法朴实的工人哥们儿,难道他还能说不吗?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一刻被十几个人围着要签名的某人,终于有了一点点的星味了。
ps: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真正的追过哪个明星,但是我这个**~丝真的没有追过,哪怕有这么一点点想法,也很快就被羞涩的钱包唤醒了。
咱就是一个假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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