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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要老婆不要(第3页)

“武道不是光靠天赋,努力就能修成的,更多时候,修武也是修钱。”

李元则解释道,“我有一发小,今年年方二十一,虽然大是大了些,但家底殷实,有两家老字号药馆,而习武恰好需要不菲的资产,通筋境还成,等炼骨境,淬骨需要的时间和资源更是海量。”

();()  林末不知道说什么,心中滋味难明,前世恋爱也没谈过,更何谈结婚了,想了想,推脱道,

“还是算了,我还小,暂时没有这成婚的打算。”

李元则幽幽道,“女大三抱金砖,你这直接抱将近六块金砖还不乐意?”

“我来约,不管成不成,我建议你去试一试,相信我,我不会害你。”

说罢便站起来踢了踢腿,做了两个拉伸动作,开始捡起地上的石锤,锻炼起力量。

林末摇头苦笑,也收敛心神,开始继续打起灵猴拳,感受着大筋慢慢拉扯,延伸,一遍一遍完成着动作,准备进行最后的突破。

时间慢慢流逝,没一会就中午了,不少人成群结队去干饭,林末谢绝了一些邀请,准备回家看看。

新家离许氏药馆并不远,毕竟都在南大街上,走十来分钟就到了,令林末失望的是林父还是没回来。

草草吃过饭,逗弄了一下小弟林殊,睡了一个午觉,按着时间,林末便又回到药馆。

下午进行武行评判,所有人来的都比以往早,林末提前了大概五分钟,可饶是如此,依然是最后几个到的。

后院里,此时大伙都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兴高采烈地说什么。

林末有些好奇,正好看见沈彻这家伙在人群中间,唾沫星子乱溅,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

他凑过去,只听见:

“我就想问凭什么?这种人算男人?真就没一点骨气呗?真就喜欢走后门吃软饭?我沈彻第一个看不起他!”

“不会真有人喜欢天天逛花楼的人吧?图他舌头好还是老实人好接盘?不会吧,不会吧。”

“嘿,你们说,到时候这家伙做那玩意的时候,会不会是男下女上的姿势,嘿嘿,真丢人啊,你们说是不?”

仔细听了一下才总结出事情原由。

原来有消息灵通的人不知从哪得知,被誉为他们这批人中天赋最好的宋明羽直接内定进护道堂了,甚至还是拜副堂主,人称冷面狂刀的左设为师。

而原由很简单,因为其被左设的独女给相中,还他娘的是去满春院喝花酒的路上被相中。

“其实我胃也不好,如果谁有资源,务必给我介绍,我也不挑,胖的老的都行。”

有人低声说道,语气里满是羡慕。

“我倒不是想吃软饭,只是单纯的舌头好,而且接不接盘无所谓,主要是我喜欢小孩子。”

有人弱弱道,“而且其实男下女上也挺爽...”

“我听人说,宋明羽前晚住进了左堂主家,今天传来消息,其通筋圆满了,拳出十二响。”

众人一下子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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