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然后他为了表达歉意主动加了我微信,让我日后有什么后遗症随时找他,当时我并没有很感动,内心在无声的咆哮,大哥!
我伤的是屁股啊!
我那时候虽然不学无术也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也算得上乖巧,自然是不想与他有任何交接,其实很大的原因是因为我当时十分厌恶黄头发的男生。
所以他的微信很长一段时间沉寂在了我的列表里,让我差点忘记还有这号人。
我爱发朋友圈,吃的,玩的我都会发,他偶尔也会给我点个赞,有时候还会轻飘飘的评论一句,但我们从没聊天,直到我朋友圈晒了一支冰激凌。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他没给我点赞,也没给我评论,直接发了两条语音“我是不是还欠你一支冰激凌?”
“明天学校门口我请你吧!”
就是这两句话,我们才正式开始有了交集。
我不敢拒绝,生怕拒绝我醒来时天也黑了,屋里没有开灯,于是我便坐在黑夜里回想梦里的一切。
我已经很久没有梦到周先生了,如果不是这个梦我都快忘了他的模样了,说来也是奇怪,哪怕我将他的样子忘的一干二净,可我对他的爱依旧浓烈。
他是个值得我用这么多年去默默爱他的人,他是个表里不一,心思细腻的男生。
他知道我讨厌黄头发的男生,于是连夜自己将头发染回了黑色,我清楚的记得那天下午他穿着白衬衫,手捧着一束我最爱的满天星在我耳边轻声的说了一句“宋知,我想让你快乐。”
就是这一瞬间让我所有的小说男主都有了样子。
黑头发,白衬衫,满天星,足矣称霸我整个青春。
他脾气有些暴躁,性格冲动,可他真的把仅有的温柔,耐心都给了我。
他从来都不会冲我发脾气,即使我无理取闹他也只会笑着摸摸我的头“知知闹脾气的时候真可爱。”
我当时就觉得大概不会有人像他这么爱我了,于是,我们交往了。
我不是个喜欢回忆的人,我觉得既然已经过去了就该让它彻底翻篇,离开他的这么多年我一直都在努力的克制自己不去想他,甚至也试着去谈过几段恋爱,但都已失败告终,我觉得利用他们去忘记他本就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所以我便再也没起过谈恋爱的心思了。
不知是今晚夜色太美,还是请帖作祟,我有点想他了。
眼里不断的分泌着眼泪,心上不断的穿来刺痛,我在这黑夜里抱头痛哭。
想他的代价太大了。
夜太长了,我毫无睡意,披着外套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这成了我的习惯,之前写不出稿子时我也总爱大晚上的去压马路,但大多数我都会去24小时营业的书屋呆上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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