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经过数年卧薪尝胆终于击败吴国的越王勾践,睡了一个甜美的午觉后醒过来,心情非常舒畅。
饮了一壶上好的龙井新茶后,勾践兴致勃勃地派手下去找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薛烛。
薛烛是秦国人,此时正在越国游历。
薛烛虽然年纪轻轻,但却已经名动列国,被人称为天下第一相剑大师。
不大一会儿,眉清目秀文质彬彬的薛烛就赶来了。
宾主一番客套寒暄之后,就带着随从来到室外宽阔的露台之上。
越王勾践酷爱刀剑,这个露台高达数丈,气势舒张,光线充沛,专门用来看剑赏刀。
落座之后,勾践扫了一眼身边的薛烛,心想这个年轻人虽然年纪轻轻但却阅剑无数,一般刀剑肯定难入他的法眼,于是一开口就叫手下取来了自己颇为得意的两把宝剑:毫曹和巨阙。
哪知,薛烛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随便地说了一句:"这两把剑都有缺点,毫曹光华散淡,巨阙质地趋粗,不能算宝剑。
"说完,他还在温暖的阳光里懒懒地打了一个哈欠。
勾践颇感意外,觉得很没面子。
他想了一想,一咬牙,俯在一个贴身侍从耳边吩咐了几句。
过了一会儿,侍从率领几百个铁甲武士,护送一把宝剑来到台下。
薛烛感到好笑,问道:"大王这么兴师动众,拿来的是什么剑啊?"
勾践对薛烛的态度有一丝不快,没好气地吐出了两个字:"纯钧"。
只听见"咣啷"一声,薛烛从座位上仰面摔倒,束发的金钗掉在地上,一头长发披散下来,面色突然凝住、呆滞,好大一会儿才突然惊醒。
只见他脚尖点地,几个纵跃掠下台阶,来到剑前,深深一躬,然后又表情肃然地整理好自己的衣服,从侍者手中接过宝剑,小心翼翼地敲了几敲、掂了几掂之后方才将剑从鞘中缓缓拔出。
只见一团光华绽放而出,宛如出水的芙蓉,雍容而清冽,剑柄上的雕饰如星宿运行,闪出深邃的光芒,剑身上阳光浑然一体,象清水漫过池塘,从容而舒缓,而剑刃就象壁立千丈的断崖,崇高而巍峨……
过了好久,薛烛才用颤抖的声音问道:"这就是纯钧吗?!"
勾践点了点头,道:"是,"得意地接着说道:"有人要用千匹骏马、三处富乡、两座大城来换这把宝剑,你看行吗?"
薛烛连忙说道:"不能换。
"
勾践做作地皱了一下眉头,问道:"为什么?你说说道理。
"
薛烛激动地大声对道:"因为这把剑是天人共铸的不二之作。
为铸这把剑,千年赤堇山山破而出锡,万载若耶江江水干涸而出铜。
铸剑之时,雷公打铁,雨娘淋水,蛟龙捧炉,天帝装炭。
铸剑大师欧冶子承天之命呕心沥血与众神铸磨十载,此剑方成。
剑成之后,众神归天,赤堇山闭合如初,若耶江波涛再起,欧冶子也力尽神竭而亡,这把剑已成绝唱,区区骏马城池何足道哉……"
勾践满意地频频点头:"说得有理,既是无价之宝,我就永远把它珍藏吧。
"
纯均是一把尊贵无双之剑。
干将、莫邪是两把剑,但是没有人能分开它们。
干将、莫邪是两个人,同样也没有人能将他(她)们分开。
干将、莫邪是干将、莫邪铸的两把剑。
干将是雄剑,莫邪是雌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嫡长子的日常有权衡有取舍活着,不仅仅为自己活着该承担的责任必须要去承担家族,不止是荣耀的延续在其位做其事只求无愧于心贾家,依旧是煊赫的贾家来自贾赦大老爷的自言自语一句话的简介贾赦的生活日常。拒绝扒榜...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被系统啾啾绑定后,洛瓷开始了收集男神碎片之旅。俊美影帝漂亮的瞳孔透着温柔,微晃手腕,露出了银色的橡皮筋,淡绯色薄唇轻启我已名草有主。清冷矜贵网游大神手执长剑,将她护在身后,语气淡淡我只相信你...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
十年前我们于星空下相遇,我用机械的手指与你拉钩,共同许下明天的承诺。十年后我们在星空下相逢,虽然你早已忘记我的一切,但我还是愿意燃烧自己,只为兑现迟到了十年的承诺。因为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
禽兽她扶着腰,咬牙切齿。你怎知本君真身他擦擦嘴,笑的邪恶如魔。一朝重生,她以为可以踏上一条虐渣杀敌的光明大道,岂料,拜师不利,落入狼口,任她腹黑的出神入化,也逃不过他的手掌心中。终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