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鸟叫红脚隼,他不会自己孵蛋,就强行把蛋下到别的鸟窝里,让别的鸟替自己孵蛋和养育幼鸟,幼鸟心安理得地占据了别人的家,正好这个家比较富裕,有自己的生意,这个幼鸟便强行把喜鹊和喜鹊的后代挤开,自己霸占了家业,他利用这些才能比别人领先一步,但他却没有丝毫感恩之心,还高高在上,认为这些都是理所应当。”
此话一出,现场的气氛立刻降到了冰点。
沈言归的家世并不是秘密,这话里话外都是在针对沈言归,讽刺他鸠占鹊巢。
周围的几个人都义愤填膺,但话没有挑明,他们若是替沈言归反驳,这不是上杆子替沈言归认领这个“罪名”
吗
众人对视了几眼,都是一脸为难的神情,下意识向沈言归。
沈言归神情未变,并没有被激怒,悠闲地坐在椅子上,脸上带着笑意,把玩着手中的酒杯,跟一脸挑衅的男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气场上,这个男人就已经输了。
沈言归微微转过头,第一次正眼这个男人,并不把这放在心上,语气淡然地说道“这世界上不只有红脚隼这种鸟,还有一种人,他们能力不够,却只会抱怨环境,把问题都归结在别人身上,却从来不会反思自身,还总喜欢扭曲事实,抹黑别人。”
男人被激怒,猛地站了起来,他见神态放松的沈言归,咬了咬牙,又硬着头皮坐了下去,强装出淡定的样子,“这么多年过去,沈言归你还是只会成口舌之快”
沈言归也觉得自己张嘴很厉害,便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这个夸奖,他向男人,刚要开口却皱起了眉。
男人以为沈言归被自己怼得哑口无言,刚要得意,就见沈言归啧了一声,十分疑惑地开口。
“你,你是谁”
第14章
男人觉得这是挑衅,气势汹汹地指着沈言归,被气得头脑发昏,几乎失去了理智。
但他是真误会沈言归了。
沈言归记性不错,但他在脑海中搜索了一圈,也没找到这人的身影,便转头向其他同学,说道“你们认识他吗”
其他同学也露出了同款疑惑的神情。
“好像不认识,你是谁呀”
“这位同学,你是不是走错包厢了”
“你们记得班里有个这样的人吗”
“没有,我刚翻了相册,非常确定。”
见同学们一致对外,用警惕又陌生的目光着他,男人差点气得一口气喘不上来,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们忘了吗,我是刘志恒”
听到这个名字,大家的眼神更迷茫了,面面相觑,
“你真是刘志恒但刘志恒不长你那样啊”
拿着相册的同学刘志恒,又照片上的人,迟疑地说道“你跟刘志恒一点也不像,不过你们嘴唇都挺肿的,还都是塌鼻梁。”
刘志恒受了一波样貌羞辱,更觉难堪,怒吼道“我就是刘志恒,不要再比照了”
“你怎么变了这么多,原来你不是”
照片上的刘志恒皮肤很黑,四肢修长,瘦得像个猴,但是现在的刘志恒身宽体胖,脸上长满了痘痘,原来一双精明的眼睛被肉挤成了一条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叶芷萌厉行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叶芷萌厉行渊...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穿越至九零年的洛杉矶,遭遇过社会毒打的罗兰艾伦本以为这辈子的自己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就在他准备转行之时,轮回,开始了角色名额全内定,到哪都是关系户抱歉,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是...
制壶师田如月一朝穿越变成黑穷矬的农家女,心心念念想回家。无奈猫主子也跟着一起穿越,为了养活黑仔,锦鲤附身的田如月努力奋斗,弃捡到的某美男如无物。卫晋从未想过有一天,他的床会被一只黑猫霸占还跟他抢媳...
叶蓁与灵主交易,穿到三千世界,通过完成任务获取灵愿来兑换物品。不过,这些身份怎么都那么惨。被挖肾,被替身,被换亲算了,为了养活一家老小,再惨也得迎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