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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收将与新弓(第1页)

(谢谢“赵无恤2014”

、“奇檬子”

、“蜗牛公公”

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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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营骑司马?!”

白狼城城守府正堂,马悍居上首,太史慈坐右侧,唐努、乌追等坐左侧。

此刻,太史慈正凝视着侍者奉上的一个黑边红底的木盘,盘中只有一块青绿色的青铜符节,其上篆刻着“白狼营骑司马”

六字。

汉代,一部或一营的主官通常是校尉,有时高配都尉,司马为副职。

汉朝的校尉,可不像后来的朝代那样不值钱,甚至在三国中后期,这校尉的含金量也是大打折扣,各种杂号将军满天飞,校尉算个屁。

但在汉末三国初,这校尉还是杠杠的。

比如大名鼎鼎的西园八校尉,比如护乌丸校尉,护羌校尉,都是二千石高官,通常只有皇帝才能任命。

在汉末最初几年,汉室影响力犹存之时,甚至许多独霸一方的诸侯都不敢给手下封校尉,而是以司马代之。

这也就是三国时各诸侯手下那么多“别部司马”

,却少有“别部校尉”

的缘故。

一营或一部通常为一千到两千人马,这在三国初期,已经很不错了。

所以司马从某种意义上说,已是校尉的同义词,足以进入准高级军官行列。

唐努与乌追,这两个追随马悍起家的忠心耿耿的班底,眼下也不过是曲军侯之职,太史慈一来,可就压在他们头上了。

不过二人并无不服,一是他们完全服从马悍的命令,二是他们对太史慈的胆色与本领也是心悦诚服。

虽然他们并未看到马悍与太史慈的惊险一击,但只身独斗狼群这种魄力,与射杀近百只狼的强悍臂力与箭术,却远非他们所能比。

草原汉子,敬的就是英雄,不怕你后来居上,就怕你没个蛋蛋本事却骑在头上。

对马悍如此器重,太史慈既高兴又犹豫。

中平末年,太史慈不过一东莱小吏,因为受上官所托,追到京城,智取公文,持刀毁书,因此被州郡官寺所恨。

不得已之下,渡海入辽东,开始了长达两年的浪迹辽东落魄生涯。

太史慈因私废公,毁公文的行为,在盛世绝对是被打击的一小撮,但在乱世,这样的行为却是重然诺而轻身的侠义之举。

以至于当世名士北海相孔融,都慕名遣使拜访,寻之不得后,以衣食馈其母。

而太史慈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整整两年流浪异域,留下家中老母无力奉养。

为了所谓的义而放弃了孝,他心中的内疚与痛苦,世间又有几人知之?他太想重新入仕,衣锦还乡,以慰老母之心了,如今摆在眼前就是一个绝好机会。

太史慈逃离黄县时,不过一个百石佐曹,而返乡之时若是一个千石的骑司马,这是妥妥的衣锦还乡啊!

但太史慈还是犹豫不决,说实在话,他不想在辽东太守公孙度手下任事。

在辽东流浪这两年,他以豪侠之风,结交了不少名士,这些名士无一不痛恨公孙度,一任公孙度屡屡辟召,固辞不就,所以太史慈也不想为其效力。

还有一点,太史慈也不看好马悍这个白狼城主。

白狼城不大,但行政范围却不小,足足囊括了整个白狼山及其周边近百里。

而且这辽西太荒凉了,全郡在册人口不足六万,总共才五个县,尚不及东莱一郡,周边全是杂胡。

这样的边鄙之地,哪有什建功立业的机会?

这一桩桩不利因素,在太史慈心头纠结,令他一时难以委决。

马悍对太史慈的人生履历还是有所了解的,谁让太史子义在三国将星中那么光彩照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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