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庄园门口,一群人伫立在门口,他们各个面色苍白,部分脸上出现了尸斑状的青灰色,掩盖在厚厚的铅粉下。
人群前站着一个少年,他看起来像个正常人,至少面色红润,身形完整。
丰爸伸手在少年头顶轻轻拍两下,感慨着养了18年的孩子要离开了,他嘱咐道:“阿则,到了人类那边也不要忘记了咱们鬼的处事规则。”
做鬼,不服就干!
丰则点头:“爸,你放心!
我可是要征服人类的鬼!”
尤其在他已经熟读50本人类小说后,自认为已经深度掌握了人类世界生存法则。
丰爸僵硬的嘴角扯出一道笑意,他总觉得他儿子的人类法则似乎有那么点问题。
但他也没在人类世界闯荡过,给不出儿子建议。
一旁丰妈两眼通红,对着丰则后背“轻轻”
拍拍:“好儿子,等你征服人类社会,我也过去瞅瞅!”
他们和丰则不同,离不开鬼域,至少现在离不开。
被老妈拍到的那一瞬间,丰则感觉自己的心肝肺经历了8级大地震,震荡得都要脱离原位了。
果然,他妈的手劲还是一如既往地巨大!
丰则努力扯出笑容,回应道:“老妈,等我接你去人类世界玩!”
一直停在大门口的红车里,一颗乱糟糟的脑袋探出来,声音沙哑:“我说,你们都道别十分钟了,够我开三个来回了。
阿则,快上车,你猛叔赶场子呢。”
说完,猛叔向后甩了下头发,换了个语气,冲人群中的某个女人吹口哨:“圆圆,今天更漂亮呢!”
圆圆苍白的脸更苍白:死变态,滚!
阿则听到猛叔催促,再次向大家挥挥手:“大家,我走了!
等我传来好消息,带大家去吃香的喝辣的!”
众人:画饼,习惯了。
等到车辆的影子在马路尽头消失不见,丰爸不禁感慨:“想当初他刚来还是个小婴儿。
如今已经是一个雄心壮志的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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