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微光下只能隐隐看见路的轮廓,至于路面上有什么就完全看不清楚了。
胡飞走着走着踢着块石头,走着走着绊着个草根,走了连五里地都不到就把鞋子给踢破了。
这还是多亏他年轻身子灵便,再加上从小练武身体平衡能力强,危险时候还能保护自己。
要换成个身子骨弱的,早就走不成道了。
不管心里再要强,胡飞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不能再往前走了。
走到这会儿还算顺利的,万一不小心跌倒沟里摔断了脚,那才算彻底玩完。
如今之计,还是找个地方歇着,等到天亮了再赶路是正经。
胡飞往周围看了看,虽然天黑,可几十步外的大树还是勉强能辨认出来的。
走到跟前,扶了扶背后背着的步枪,往手心吐口唾沫,两手一扳树干“噌噌噌”
几下子就爬到了三米多高的树杈子上。
分成四股的树杈像个大摇篮一样,稳稳的把胡飞托在了上头。
靠着快赶上他腰粗的树干吃了几口干粮,胡飞就迷迷糊糊睡过去了。
这一晚上折腾的实在太累了,再加上至亲亡故带来的心灵伤害,到现在就算他年轻精力旺盛也支持不住了。
这一觉迷迷糊糊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在半梦半醒之中就觉得四周一片光亮,似乎有小鸟在耳朵边大声的叫。
睁开眼一看,原来天色已经大亮了。
胳膊腿一动,就觉得浑身上下又酸又麻,一时之间竟是下不来了。
伸胳膊曲腿慢慢活动着,酸麻的感觉让胡飞坐到那儿呲牙咧嘴。
远处传来了说话的声音,顺声音一看,是有行人过来了。
就见三三两两的行人络绎不绝,看这一波人的数量得有一两百下不来。
再往远处看,这波人后面似乎没人了。
从高处看,好像这一两百人都是一伙儿的似的。
胡飞低头看看身上,他的宝蓝色缎面棉袄经过昨天晚上一夜的经历,现在早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
如今唯一的麻烦大概就是那杆步枪了,一般人哪有扛着枪出门走路的?
把枪扔掉是不可能的。
不说为了得到这杆枪胡飞费了多大劲,只说他将来准备从事的职业也离不开这宝贝。
既然不能扔,那就得想办法遮掩一下了。
胡飞打量一下自己带的东西,先把装干粮的口袋拿出来,看了看放到一边。
伸手解开棉袄的扣子,把里面的棉布小褂脱下来,穿好棉袄,拿着棉布小褂和干粮口袋对着步枪就比划开了。
剩下的两个冷馒头塞到怀里,把干粮口袋和刚脱下来的棉布小褂撕成一条一条的,胡飞仔细的用这些布条把步枪给缠了起来。
虽然外形看上去仍然是杆枪,可总归是比露在外面看上去顺眼多了。
给最大的麻烦做好伪装之后,胡飞把缠好的步枪背到了身后。
拿好随身物品,顺着树干滑下了树。
远远的看着路上行人很多,其实这些人走得并不密集。
三个一群、五个一伙,除了各自的小团体有交谈之外,团体相互之间并没有多少交流。
这几百人似乎都是在往同一个方向赶路,凑到一起仅仅是巧合罢了。
胡飞没有任何迟疑的加入了赶路的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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