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之后的李浩宇,看到袁媛的短信。
她居然也不相信,不过也没事等她来了魔都用事实说服她就行了。
百无聊赖的李浩宇,躺在自己刚买的房子里。
他买了房后,反而有一种莫名的空虚感?
正当他索然无味打算回学校的时候,突然看见房子的角落有老夫妇留下的吉他。
据说这是他们儿子的,不过出国的行李太多了,加上这个吉他也不怎么值钱,就送给李浩宇当礼物了。
所谓吉他弹唱能撩妹,指弹能撩汉。
对于一个男生来说,基本上都曾经有过想学习吉他的想法。
男生学吉他入坑的理由,大多都是庸俗而肤浅的,既有青春旺盛的荷尔蒙作祟,有时候也有为了掌握一门压倒情敌的才艺。
李浩宇学习吉他的理由自然也不能免俗。
当初他开始学吉他,也是冲着泡妞的心态去的。
李浩宇不求学习更多的乐理知识,也不为钻研更多的指法技巧,他最初只是想浑水摸鱼学会几段和旋和流行情歌,足够忽悠妹子。
李浩宇之后确实凭借高中时期的吉他童子功,加上并不难听的歌喉,哼唱一段歌曲依旧能吸引女生不少赞叹的目光。
李浩宇突然看见吉他,他忍不住见猎心喜。
他拿上吉他忍不住的拨动起来。
果然第一声就跑调了。
估计是放了太久没调过音了,吉他的音准快跑的姥姥家了。
虽然他的手法生疏无比,和声也走调了,但李浩宇毫不在意。
他甚至在弹吉他中,感到了久违的快乐。
仿佛又回到了以前一个人,一首歌能玩一下午的快乐时光!
“哈哈哈哈哈.....”
他就站在新家的天台上一遍遍的弹着吉他,一会是没有扫弦部分的《盛夏的果实》,一会是只有四个和旋的《好久不见》,当然也少不了全程和弦循环到死的《平凡之路》……..
李浩宇兴致所至,甚至把几首歌曲子打乱混合在一起。
外加几个随心所欲的和声......
…………
蒋南孙很早养成看爱情小说的习惯.
每夜一章方能入睡,中英著作并重。
其中最爱的是《咆哮山庄》,她凯芙琳变成鬼,也要回来在雨夜中寻找希拉克利夫。
她被这种只存在于小说中爱情所打动。
自此,她常常读到深夜,第二天起床时经常双目通红。
蒋南孙放学之后,都会在学校附近的奶茶店看一会儿小说。
按理说她回家看书的环境更好,但是她偏偏就更喜欢呆在外面看小说。
();() 也许是她总觉得一回到家,面对着家里摆放着的小提琴,听着妈妈打麻将的声音,看着喝着下午茶的奶奶,整日看股市行情的爸爸…….
她在家看这种小说,就会有种正在犯罪的感觉。
没错,奶茶店里她看的不是像《呼啸山庄》这样的世界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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