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那啥,第一章的那一坨还是没搞过来,黑车也无语了,估计这是周末,哎,那啥,黑车不多说了,多更!
新书三天乐嘛!
)
“斯特劳斯先生就在工厂里,你自己过去吧。”
“谢谢。”
感情,这个时候的李维斯还不过是个前店后厂的铺子,小的很,看来李维·斯特劳斯还处于原始的资本积累阶段。
有人指明了方向,李梦杨很快就看到了斯特劳斯,他有些激动,那哪里是一个人,根本就是长着两条腿的黄金!
不过,李梦杨并没有上去搭话,因为斯特劳斯正在跟一个戴着高帽穿着很正统的西装的人谈话,李梦杨只好先把目光落在别处,咱可以看一下,十九世纪中叶的服装企业是个什么模样。
“我要棉布!
越多越好!
蔡思先生,你看我的工厂,你看我的生产能力,它们很快会把棉布变成裤子的,这里将会生产出全世界最坚固,最耐用的裤子,所有的牛仔和淘金者们都会买一条的,这些……”
显然这个说话的就是斯特劳斯了。
不过,那位戴高帽的人打断了他,“可是你们没有足够的资金,我们供货给你们会有很大风险的。”
“我可以把这间工厂抵押给你!”
“噢上帝呀!
斯特劳斯先生你真的很疯狂,你就这么有信心吗?”
“当然!
我们的裤子很畅销,你可以到大街上去看,到处都是穿我们裤子的淘金者,而且有了棉布之后,就可以取代该死的帆布了,我的成本会大大的降低!”
“好吧,我只能说你的疯狂打动了我。”
“谢谢你蔡司先生。”
“祝福上帝,我们合作愉快。”
尼玛!
用棉布是因为成本更低吗?这个斯特劳斯还真的是个合格的资本家,帆布一般都是用来做帐篷的,那种东西……
等等!
李梦杨当场就石化了,他仿佛眼看着自己的第一桶金长了一双翅膀,忽忽悠悠的就飞走了。
来晚了,人家已经在搞棉布了……
在谈好了生意之后的斯特劳斯马上就发现了处于石化状态的李梦杨,他马上便面露喜色,走过来拍着李梦杨的肩膀说道:“哎呀!
是你,中国人,哈哈哈,太好了,你要来我这里工作吗?很好很好,30美分一天,我记得你听的懂吧?”
没错,这个李维·斯特劳斯正是当日在劳动力市场想要雇佣李梦杨的那个白人老板!
世界还真是小呀。
“你,我……”
李梦杨从石化状态中恢复了过来,而这个时候他的大脑在以最快的速度运转。
为什么斯特劳斯对雇佣自己这件事,这么的热心呢?
很简单,李梦杨是华人嘛,别忘了现在的三藩市华人大多在从事‘女人的工作’,而刚刚李梦杨一路走来,他看到了不少的工人,都是女的!
可以说,这个铺子是整个三藩市里女人密度最高的地方,那么斯特劳斯要雇佣自己,这不就是在说,他需要更多的‘女人’,说白了,就是能跟女人划等号华工那不也可以吗?
自己将会成为一个帮华人找工作的中介吗?
听上去不错,可没那么简单,以斯特劳斯现在这样的资本家思维,为了降低成本用了棉布,而且现在明摆着斯特劳斯要扩大自己的生产能力,进一步的降低成本,这样他就需要更多的工人,而三藩市的女人又这么的少。
那么理所当然的,华工绝对是他的第一选择,那么再进一步,斯特劳斯是不是想去买‘猪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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