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菜
偶然看书讲到民间邪教的地方,总常有吃菜事魔等字样。
吃菜大约就是素食,事魔是什么事呢?总是服侍什么魔王之类罢,我们知道希腊诸神到了基督教世界多转变为魔,那么魔有些原来也是有身份的,并不一定怎么邪曲,不过随便地事也本可不必,虽然光是吃菜未始不可以,而且说起来我也还有点赞成。
本来草的茎叶根实只要无毒都可以吃,又因为有维他命某,不但充饥还可养生,这是普通人所熟知的,至于专门地或有宗旨地吃,那便有点儿不同,仿佛是一种主义了。
现在我所想要说的就是这种吃菜主义。
吃菜主义似乎可以分作两类。
第一类是道德的。
这派的人并不是不吃肉,只是多吃菜,其原因大约是由于崇尚素朴清淡的生活。
孔子云,“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可以说是这派的祖师。
《南齐书·周颙传》云:“颙清贫寡欲,终日长蔬食。
文惠太子问颙菜食何味最胜,颙曰,春初早韭,秋末晚菘。”
黄山谷题画菜云:“不可使士大夫不知此味,不可使天下之民有此色。”
——当作文章来看实在不很高明,大有帖括的意味,但如算作这派提倡咬菜根的标语却是颇得要领的。
李笠翁在《闲情偶寄》卷五说:
声音之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为其渐近自然,吾谓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渐近自然也。
草衣木食,上古之风,人能疏远肥腻,食蔬蕨而甘之,腹中菜园不使羊来踏破,是犹作羲皇之民,鼓唐虞之腹,与崇尚古玩同一致也。
所怪于世者,弃美名不居,而故异端其说,谓佛法如是,是则谬矣。
吾辑《饮撰》一卷,后肉食而首蔬菜,一以崇俭,一以复古,至重宰割而惜生命,又其念兹在兹而不忍或忘者矣。
笠翁照例有他的妙语,这里也是如此,说得很是清脆,虽然照文化史上讲来吃肉该在吃菜之先,不过笠翁不及知道,而且他又哪里会来斤斤地考究这些事情呢。
吃菜主义之二是宗教的,普通多是根据佛法,即笠翁所谓异端其说者也。
我觉得这两类显有不同之点,其一吃菜只是吃菜,其二吃菜乃是不食肉,笠翁上文说得蛮好,而下面所说念兹在兹的却又混到这边来,不免与佛法发生纠葛了。
小乘律有杀戒而不戒食肉,盖杀生而食已在戒中,唯自死鸟残等肉仍在不禁之列,至大乘律始明定食肉戒,如《梵网经》菩萨戒中所举,其辞曰: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众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
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贤首疏云:
轻垢者,简前重戒,是以名轻,简异无犯,故亦名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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