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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2页)

这家伙平日里没少跟着王二丁野,他也是,都十七岁的人了还带着沈绪这么一个小屁孩满山遍野的瞎跑。

对于王二丁,沈绪特别喜欢这个什么都带着他玩,还给他带好吃的大哥哥,就连平日里不怎么爱说话的沈香都特别亲王二丁,每次他来都干巴巴的看着他,热情的很。

“不是鸟蛋,这是我在溪头捞的鱼,还有一些零碎的虾”

王二丁一边说着,一边把篓子里的鱼和虾倒了出来。

“这鱼不大,也不能煮汤,虾也小的可怜,丢给鸡吃吧”

王香莲看了一眼,满脸的失望。

“不如做煎鱼吧,虾子加青菜煮碗汤,这样陪着馍馍吃也不咽人,煎鱼还可以给王叔和爹当下酒菜”

沈美娇却在这时开了口,手里握着菜刀一把抓起三指宽的鱼开始刮鱼鳞。

那麻利的动作一丝不苟,又让人有种说不出的优雅感觉,竟然让在场的人看呆了过去。

“沈丫头,你这些都是跟谁你爹学的,这刀工真了的”

王翠花最先缓过神来,笑的合不拢嘴。

“是啊,爹是猎户,没少在院子里处理猎物的,我看多了也就会了”

沈美娇笑笑,没有过多解释。

半斤肥肉都被沈美娇尽数熬成了荤油盛进了陶壶里,然后用剩下的油炸条合着一起把鱼给煎了,好在王婶拿了几个大蒜来,虽然没有辣椒,味道倒也鲜嫩美味,最后炖了一大锅虾仁青菜汤。

馍馍的香味,夹杂着煎鱼诱人的脆香,一时间飘散在整个院落,让坐在木桌旁的众人都不由自主的吞了吞口水。

为了不影响大家食欲,沈美娇决定吃了饭再给何氏熬药,把菜上完后,沈美娇便找来一个海碗放了两个馍馍,再盛了半碗汤,夹了几个虾仁进了房间给何氏送饭去了。

这边王家一家人,加上沈武和两个孩子,首先就拿着一个馍馍就着菜汤吃了起来,王富贵在两人碗里倒了伴碗酒,就着煎鱼,吃的美滋滋的聊了起来。

“娘,这馍馍加上腌菜竟然这么好吃,俺吃了三个了还想吃”

香莲砸砸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简直是说不出的俏皮可爱。

王翠花刮了女儿一眼,骂道:“你当真是要把你沈叔家的余粮都吃光啊,都快嫁人的人了,还这么没截至,看谁家还敢要你”

“本来就好吃嘛,沈妹妹这手艺啊比我吃过的胡三娘家的馍馍还要好吃,胡三娘红苕粑粑还要卖两文钱一个呢,白面馍馍还是不加馅儿的”

香莲瘪了瘪嘴,一点也没有因为自家娘的数落而检点,而是说的越发兴奋。

“你这么说啊,俺也觉得,若是沈丫头这馍馍去卖啊,没准三文钱都有人买,这马上到了茶会节了,过往贩卖茶叶的商贩也多了,若是搭一个棚子卖馍馍,生意一定好”

王翠花赞同的点点头。

王叔和沈武各自喝着小酒,对于这群娘们儿说的话都不屑一笑,这些女人就是想得天真,银子要是这么好挣,那还要他们一群男人做什么?

不过在一旁埋头喝汤吃馍馍的王二丁却听了进去,他经常跟着王富贵去镇上当小工,和镇上的商贩们混的很熟,他觉得卖馍馍是一个不错的商机,即便赚不到大钱,至少一天几十个铜板还是有的,再说了,溪水村是三个大镇的主要干道,村落就驻扎在三个大镇的中间,去哪个镇都要通过溪水村,加上这马上秋收了,茶叶也晒的差不多了,茶会马上如期而至,来往的旅人更加多,这可是个赚钱的好时机。

最最重要的是,他也觉得,沈美娇做的馍馍比胡三娘做的馍馍好吃。

“俺觉得这法子成,在溪水村头搭建一个建议的凉棚,卖些茶点馍馍,至少一天下来也有十几个铜板的进账,比娘你纳鞋底卖划算多了,再说了沈妹子这手艺这么好,吃了一个还想来一个,至少往后家里的口粮有着落了不是?”

“二丁哥觉得馍馍能卖几文钱一个合适?”

沈美娇从屋里出来,黝黑的双眸亮晶晶的看着王二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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