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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了尝,嗯,不腥不臭,除了颜色不对,粗糙了点,跟盐已经有八·九分相似了。
季修割了一些豆苗,立马开煮。
简单的小炒,加点盐,放点水,浓郁的独属于豆苗的香味直钻鼻孔。
香的不得了。
季修口水哗哗的。
就是卖相有点干巴巴,谁叫季修没有油呢。
穿来这个世界五天,季修吃到了第一顿蔬菜。
满足。
麦婶家那盘,也应该可以吃了。
季修来到麦婶家的时候,凯叔和麦婶刚好在做饭,熬了一些肉汤,此时正在煮从山里摘来的野菜。
小庄领着季修进里屋,兴奋地要让季修看看他的成果。
季修一进去,就看见地上一溜儿铺了八九个大大小小的簸箕,有的放肉,有的放野菜,最里头那几个,上面甚至放了衣服。
这些都是小庄在家肝出来的。
季修:“……”
我这无处安放的脚啊。
偏偏小庄还得意的不得了,“修哥,我聪明吧,东西放上面,可干净了。”
季修:“……”
季修表示不想发表意见。
这跟铺地毯似的。
麦婶在外间喊:“季修,吃过饭了吗?在婶家吃。”
季修走出来,“不用了麦婶,我吃过了。”
麦婶笑的很开心,“前几天小庄拿回来的叫簸箕的盘子,太好用了,他说是你教的,婶还没谢谢你呢,别客气,坐下来再吃点。”
在麦婶的认知中,季修说的“吃过”
,就真的仅仅是“吃过”
,而不是吃饱。
看了一眼碗里那几片熟悉的咸叶,季修打了个寒颤。
“麦婶,我是来提醒你们,豆苗可以吃了,不要放太久,老了就不好吃了。”
“豆苗?”
季修往一个方向看了一眼。
麦婶一拍大腿,“你不说我都忘了这玩意儿了。”
季修:“……”
人都找过来了,不给面子硬要继续吃饭似乎不太好,麦婶果断选择去掀开豆苗盖子。
一股浓郁的清香把麦婶给香傻了。
这味道,好香好清新啊。
再一看,托盘里的小豆苗,小小棵,嫩嫩绿绿的,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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