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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点点头,默不作声,昏暗中看不清他棱角分明的脸。
隋温转身,走进大门,跨上楼梯,一步一步,然后在拐角处瞬间隐没,背紧靠着墙壁,清晰的冰凉透过薄薄的布料传达至每个神经末梢,良久,忍不住倾身望去,他,还没走。
依然维持着刚才背脊微微弯曲的姿势,让柔柔的月光洒了他一身,将那凌厉的气息减弱不少,看过去竟然有种说不出的落寞。
隋温好笑,落寞?那样高傲的人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情绪?摇摇头,算了,何必想那么多,本就是过去的人了。
徐亚中推门进来的时候,看见薛少晨正坐在办公桌后拿着那支用了很多年的金色钢笔发呆,冷峻的表情在此刻柔和了不少,这样的情况在这六年里几乎是司空见惯了。
犹记得这支笔是隋温最后一次发疯的症结,那时隋家还没出事,一切都平平常常的过着。
有一天学校里突然有人兴奋的喊:“喂,快去操场,难得一见的大戏。”
一帮人轰隆隆的就冲了过去。
他到的时候正看见那个混世小霸王站在升旗台上,嚣张不可一世的脸上是连阳光都为之逊色的光明,手中不断晃荡着一支金光闪闪的钢笔。
他不知道前面情况怎么样,只听见了隋温的最后一句话,“少晨,拿了这支笔你就是本小姐的了。”
伴随着后面的放肆大笑。
围观的同学都纷纷起哄,推推搡搡着少晨,让他上台,活像逼良为娼。
他则僵硬着身体站在原地瞪她,眼光愤恨的几乎要将她生吞活刮,脸上是白红青黑不断交替的色泽。
后来被硬生生的推上了台,也拿过了那只算作定情信物的钢笔,只是钢笔的结果不是很好,少晨顺手一扔,好巧不巧丢进了旁边的垃圾箱,瞬时引出了一群嗡嗡叫苍蝇。
然后狠狠的丢下一句:“疯子!”
便落荒而逃。
这次之后两人也算尝到了一闹成名的滋味,几乎学校角角落落都知道了有个叫隋温的女生倒追某个叫薛少晨的男生,结果面子被掀了个底朝天。
再后来隋家出事,隋温失踪,而那只钢笔也莫名其妙的回到了薛少晨手中。
刚看见的时候不是不惊讶的,当然也问过当事人,记得少晨给的解释是:“扔了浪费,所以捡回来了!”
嘴角是难得一见的温暖的笑意,只可惜他却把隋温给丢了。
现在想来,那时候或许就已经爱上了,不,也可能是更早,早到第一次正眼看隋温的时候,第一次对着她暴跳如雷的时候,因为沉寂如他却被隋温激起了那份潜在的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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