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之后,众人或躺或卧或成群擂台比斗,或与蛮牛角力,与灵兔赛跑。
不由感慨,不愧是战斗民族,就是精力旺盛。
看到在河边休息的烈,吴峰眼前一亮,急忙跑过去,想要了解一下心中的疑惑。
特别对他那特殊的能力,确实好奇的紧,今天的大餐,可把放火的他累坏了。
把随手拿的一壶水递给了他,“烤肉吃多了容易渴,来喝点。”
烈也没客气,咕噜噜喝了几口。
席地而坐在了他的身边直接问出了心中的疑惑,“烈大哥,你这御使火蛇法门是怎么学来的?能教一下小弟吗?”
今天吃到了吴峰所做的美食,在烈的心里也甚是高兴,闻言也没有藏私,把自己所知道的坦然的讲了出来。
“峰兄弟,只要达到了地巫中期巅峰,真身气血圆满的状态,就可以尝试感悟隐藏在自己气血之中的法则碎片,通过感悟这些法则,就可以领悟一些对应法则的神通。
就像我领悟的就是火焰法则,现在领悟的层次还低,只能召唤木中火对敌。”
吴峰听到,木中火,忍不住插了一嘴,“是不是还有石中火呀?”
闻言,烈诧异地看了吴峰一眼,“没错,石中火比木中火更加强横一筹,如果再能领悟空中火,就可以尝试的融合三者,修成三昧真火大神通!”
说着,眼睛里流露出一种憧憬和向往。
吴峰暗道果然如此。
烈停顿一下继续说道:“对法则感悟的越深刻越全面,神通就越多越强。”
听了烈的话,吴峰心里面一阵恍然大悟!
巫族不愧是盘古血脉,天生就自带法则,感悟法则直接参悟自身就可以了,其他的洪荒万族,哪一个想掌握法则,不得从天地之中参悟?一个是从自身去找,一个是从天地中去寻,这中间相差的何止一个天一个地。
这一番交流,让吴峰大有收益。
夜晚到来,吴峰和往常一样,盘膝吸收灵气。
回想过去在迁徙的这两百余年,要不是夸父从祖巫那里求来了几颗珍贵的灵果,怕早就被心脏中的金丹给活活的吸死了,至今想想都心有余悸!
如今的吴峰早已经对身体的控制达到了入微的级别,可以很好地控制身体中每一个窍穴,凭借着自身凝聚的窍穴特殊性,勉强达到了身体消耗的平衡!
本来就比其他的族人修行慢了一步,这百余年修为又原地踏步,真正成为了族群中吊车尾的存在!
吴峰如此特别,祖巫也曾不忍过来探察过几次,因为吴峰凝聚真身的特殊性,再加上体内有一颗这么霸道的金丹,连祖巫也没有办法探查清楚吴峰体内的情况。
无奈,只能每次留下两颗灵果,草草了事了。
每一位祖巫都是吞金巨兽,日常修行对资源的要求需求都是恐怖的,能匀出几颗给吴峰,那可以说真是从牙缝中省下来的。
吴峰也没有什么不满足的,反而还特别的感激后土!
也得益于这些高阶灵果的进补,补充了一些气血,身体的状况变得越来越好,凭借着自身跳穴的特性,哪怕不用灵果也能够满足金丹的吸收。
为了尽快的突破,吴峰直接找了一个清静的地方,专心的修炼,不管是吃饭还是睡觉,周身窍穴都没有停止过吸收灵气,在经过多日的吃完了就修炼,修炼完了又吃。
如此反复之下,终于在这天,吴峰的气血圆满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富家千金莫云霏很郁闷,她不过是离个婚,怎么就变成了古代的农家妞,一个到处都是鸡屎鸭屎的地方,简直让人无法呼吸父亲是酸腐秀才,母亲是包子性格,家里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周遭又全是极品亲戚,莫云...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当其它人向往都市的繁华喧嚣时,他却选择回归荒废多年的孤岛老家当其它人感叹近海无渔,生活难以为继时。他每次出海都满载而归,赚钱比捡钱都容易看渔家子弟出身的庄海洋,...
刚创小号没多久的路浔,穿越到了天尘这款仙侠类游戏中,明明是个玩家,却莫名其妙的带着nc模版。至于真正的玩家,则将在三年后降临。如今,他首先要面对的是一个要把他抓去当炉鼎的女魔头这号好像...
穿越到仙侠世界,成为一方魔门老祖。徒弟弑师,圣僧为邻,这些王渊根本不在乎。因为,世界就要崩溃,穿越的大门已经再度打开。且看王渊如何在仙侠世界带领穿越的风潮而修真者们又是如何拳打星舰,脚踩巫师,横行...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