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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逸满意的吃了一顿热乎乎的食物,现在浑身都懒洋洋的,正好女仆又和人端来了洗澡水,杨逸让她们把盘子带走之后满意的洗了个热水澡。
洗完澡后,杨逸躺在床上,被子散发着阳光的味道,闻起来很舒服,这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它本身已经开始因为用了太久、洗了太多次而发黄的事情。
杨逸一边摸着手指一边开始策划以后的生活,他虽然很不想见到那位达西先生,但是事实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他不得不在某些方面按照剧情来。
至少他要在故事发生的时候待在达西先生或者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的附近,然后在两人结婚之后过回自己的小日子。
不然的话,谁知道剧情会不会因为他这只蝴蝶而改变了方向,又会不会出现不利于他的事情,因此这显然不利于他的生活。
至于他要不要参军,反正杨逸也不记得那个军队的长官叫什么了,找起来可不方便,所以杨逸觉得还是在和朗伯恩隔着一段距离的地方住下最好,这样只要他不主动出门,那么达西就不会知道乔治威翰在那,而他也可以清楚的知道班纳特家发生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杨逸就起床了,他从那箱子里找出一件看上去最好的衣服穿上,然后下楼吃了早餐。
正好端盘子的是昨天接待他的那个女仆,所以杨逸顺便打听着这附近不错的成衣铺子和鞋垫,当然还有驿站,他需要雇一辆马车。
女仆对这些十分的了解,所以很快就回答了杨逸的问题。
杨逸吃晚饭,就按照女仆说的,找了离这个旅馆隔了两条街的成衣铺子,这是一家专卖中等成衣的铺子,一般稍微有点钱的人很适合来这,显然昨天杨逸给女仆的那三个先令的小费,让女仆觉得杨逸就是那种稍微有些钱的人。
杨逸对这家店也十分满意,很快的选了五套这家店里稍好的衣服,然后当场换了一套,其他的则让人送到那家旅馆。
接着杨逸又去买了鞋子、帽子、手套,以及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中途还去小餐馆吃了午饭。
等全部买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两点钟了。
杨逸一看今天估计是走不了了,所以就去驿站租了一辆马车,让车夫明天一早到旅馆接他。
现在杨逸给自己的身份定位就是一个一年能够赚个两三百英镑的小商人,而他现在就是要去朗伯恩定居。
第二天早上,杨逸穿上新衣服,对着镜子照了照,要知道乔治威翰这张脸本来就长得不错,不过因为一直穿的邋里邋遢,不注意个人卫生,而且整个人昏昏沉沉十分阴郁,看上去很糟糕。
现在杨逸这么一打扮,又加上他从小培养的好气质,整个就是一翩翩佳公子,估计之前乔治威翰的那两个狐朋狗友看见了也只会认为是长相相似的两个人而已。
马车夫到的很早,帮着杨逸把不多的行李扛上马车之后,就乖乖的坐在一边等着杨逸吃早饭。
这个马车夫是个金发碧眼的小伙子,浑身透着朝气,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但是长得很壮实,因为长期的风吹日晒,有着一身小麦色的皮肤。
这小伙子长得很不错,眼睛很大,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两个酒窝,当然他的脸上有一般的白人少不了的雀斑,不过不是很多,只是在鼻梁上有一点,这让他看起来更加的可爱。
这正是昨天杨逸雇他的原因,因为其他的马车夫看上去都是糟老头子或者粗鲁的壮汉,对于杨逸来说,身边的人长得好看无疑会让他心情愉快。
“你叫什么名字?”
杨逸对着马车夫挥挥手,让他坐到自己的对面,然后递了一个面包给他,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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