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锦华刚嫁过去一年就生了个儿子,居然白白胖胖,很健康,她在婆家的地位一下子就上去了。
后来她公公调来北京,她也随夫家来了北京,帮着公公里里外外应酬,混得风生水起。
不到两年,她就傍上了一个很有背景的老头,抛夫弃子跟了他。
即便如此,她和以前的夫家还保持着很好的共利关系。
“再以后,她就帮着那老头坐江山,管着他名下的热力传媒集团。
起初那老头还不相信她,结果等老头病了,她床前床后地伺候,说恶俗点,真的是端屎倒尿,亲力亲为,无所不用其极,博得了老头的信任。
前些年,那老头过世了,她和老头的几个儿子腥风血雨好一场恶斗,最后把老头的几个儿子都踢出了局。
老头那几个不成器的儿子哪里是她的对手……”
说到这里,EVA啜了口香槟,有些感慨地说:“不得不说,人都有不同的天赋,她的天赋就是傍男人,抓住一切机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
现在,她谁也不用傍了——财富与权力巅峰的女人,现在轮到别人傍她了。”
舒旻听得浑身一个寒噤,她觉得关锦华那样的人生是她所不能想象的。
“听说她这个新欢是个唱摇滚的,以前就在酒吧里唱着玩,现在被她一炒,红透了。
唱摇滚的嘛,看着都愤世嫉俗,其实都精着呢,年轻时玩酷装漂泊,到头来最次的也都娶个北京女,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很多人求都求不到的生活。”
说着,她挤出一个笑迎上去,步向那群寒暄的人之中。
舒旻的眼睛顺着EVA的走势看去,恰好对上了那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眼睛。
陆城南万没想到此时此地会见到舒旻,表情里闪过一丝慌乱、无措,那慌乱无措一闪即逝,很快,他就恢复了冷静。
舒旻含着抹淡淡的笑看着他,今时今日的他,再不是那个和她缩在穷街陋巷里的寒酸小子了,白色的阿玛尼很衬他,他身上如同披着光辉。
她看了他好一会儿,忽然举杯,对他做了个口型:“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她居然这样说。
他垂下眼帘,嘴角抿出一丝苦涩的纹路。
关锦华敏感地捕捉到了舒旻的存在,冷不丁见到舒旻,精明强干如她,反倒不如陆城南淡定,脸色骤然一变——到底是偷过东西的人,见了失主,骨子里还是怕的。
舒旻嘘了口气,转身朝着大厅后门走去。
她一向是个宽厚的人,见不得别人不自在,哪怕是别人负了她。
大厅后门直通向一个小花厅,或站或缠,错落有致地种着各色植物,花厅里空气清新,四下里弥散着不知名的花香气,隐隐听得远处大街上的车水马龙。
这一切冲淡了厅内衣香鬓影带来的华而不实,她回头望着里面的影影绰绰,悠悠出了一口气。
余光瞥见不远处的小舞台上放着一把吉他,她便趁着兴致拿了,在爬满藤蔓的长廊上坐下,扯掉头巾,蹬了鞋,将双腿笔直放着,垂下长长的睫毛,学电影里奥黛丽·赫本的样子唱起《moonRiver》。
眼见关锦华取代了他的核心位置,林越诤舒了口气,摁了摁眉心,撇下人群往花厅走去。
穿过一排假山,他遥遥看见舒旻抱着吉他兀自唱着歌,身体随着拨动吉他的手微微起伏,线条单薄瘦弱。
他走近些,方才听清她唱的是什么,再看一眼她今天的装束,倒真有几分赫本不谙世事的颓废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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