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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新民向麻叔鞠了一躬,他发现他脸色平静的出奇。
“我能不能往近处看看麻叔,毕竟我跟了他这么多年。”
他跟叶开山低声的交涉。
叶开山是麻叔的小儿子,老大在一次警方围剿中把脑袋丢了,打得稀巴。
死了的人总是给人以无限遐想的余地,情人如此,儿子也不例外,所以叶开山是不得意的,处处要受着没有可比性的对比。
“不好吧……”
叶开山吞吞吐吐,他长得很周正,是个正经生意人的样子,衣服穿得一丝不苟,倒像是随时都要去参与人家的红白大事。
“有什么不好?”
裴新民看着他。
叶开山却笑了:“逝者已去,入土为安,你有这份心家父就领情了,还是不要打搅他的好。”
裴新民看着他。
只是看着他。
他头上冒出了一颗颗的汗珠子。
裴新民没再说什么,转身出了病房。
以前曾有人说过,黑道和官场其实没什么两样,父子兄弟,情人夫妇,都大不过一个权字。
裴新民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总有隔岸看花的妄想,觉得这世上有可信而有不可信,但归根到底,他心里冷冷的想,终究是不可信。
裴新民上了车,张家男占住大半个座位,他不开口,裴新民也不好说什么。
车子驶向闹市区,在一家服装店前停了下来。
他抬头看了看招牌,有些莫名奇妙,不知道这人心里打什么主意。
张家男大步走进去,随手捡了几件衣服,丢给裴新民:“去换上。”
裴新民楞了一会儿,有些男人有这种嗜好,给女人买衣服,以显示某种程度的亲昵和虚荣心,但张家男可有这个必要?何况他又不是女人。
裴新民不想惹恼他,乖乖进了试衣间,把那身怪模怪样的女装换下来。
他是天生的衣架子,靠脸蛋吃饭的人,他的华丽混然天成,不需要任何修饰,衣服很简单,黑白两色,近乎于单调,但裴新民就能把很单调的衣服穿出很奢侈的感觉。
这也是一种天赋。
张家男咧着嘴微笑:“我的眼光。”
他翘了翘大拇指。
裴新民不明白这个男人,他不了解他,不能够揣摩他的用意:“衣服有的穿就好了,反正也是要脱的。”
张家男忍俊不禁,拍了拍他的肩膀:“在公共场合别说这么挑逗的话,勇于尝试,就得勇于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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