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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所有的事情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弗箩拉什么也不用担心,除了要亲自试礼服之外什么也不用她担心,唯一让她比较操心的如何通知来参加她和伊尔迷婚礼的朋友名单。
弗箩拉在这个世界没有亲人,如果算是朋友的话勉强算来算去也只有凯特、贪婪大陆和旅团那一伙人而已,至于金?连人影也找不到的人你叫她如何将请柬给送到他手上?没办法之下,弗箩拉只好请了其他几个相熟的人来参加自己的婚礼。
芬克斯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收到弗箩拉要结婚的消息的,当时他正和窝金飞坦等人在酒吧里喝着啤酒,接到弗箩拉电话的时候他就连酒都给喷了出来,如果不是飞坦躲得快绝对会被他以口水洗脸。
身手利落地躲过飞坦抽出来刺向他的雨伞,他没有心思跟飞坦过招,连忙伸出手示意飞坦别闹,然后单手抓住手机顶住吵杂的环境跟弗箩拉说道,“你怎么这么想不开!
那小子是可以结婚的人吗?”
芬克斯的话让抄起雨伞准备追杀他的飞坦差点脚下一滑摔了个跟头,芬克斯他真的没傻了吧,那他现在这副活像是女儿被人抢走了的表情是怎么回事,其实飞坦很早之前就想这么说了,弗箩拉的年龄只和你相差八年,她当不了你女儿的,所以你不用老是对揍敌客家的那个小子有那么大意见,他好像从来没有得罪过你吧。
“啧。”
鄙视了一下,飞坦将雨伞收回那件宽大的袍子下,他重新回到自己所坐着的地方端起酒杯来,看着芬克斯那张气急败坏的脸,他和窝金互相碰了碰酒杯然后一饮而尽。
视线转移到芬克斯那边,那头芬克斯正在苦口婆心地劝告弗箩拉不要做傻事,“告诉我是不是那个小子强迫你的,如果是,你也不用担心,我来救你。”
再怎么说弗箩拉也是自己认定的同伴兼拍档,如果伊尔迷真的是在强迫她的话,他是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
前段时间揍敌客家的人杀了旅团的八号,即使芬克斯知道这并不是揍敌客家的人主使,他们也只是在执行暗杀任务而已,但这件事还是多多少少地让他心里有点不爽,现在又听到弗箩拉打算要和伊尔迷结婚,这算不算是新仇加上了旧恨?
“不是的,伊尔迷没有强逼我,我是自愿要和他结婚的。”
电话的那一头弗箩拉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她认识的人知道她和伊尔迷要结婚之后总是这种的反应,鼓起腮帮子,弗箩拉重新再严正声明了自己是绝对自愿,不是被强迫之后,她再次叮嘱了芬克斯他们到时一定要准时到达的事。
还没等芬克斯继续说点什么,那一头的弗箩拉已经将电话给挂断,狠狠地将手里的手机捏得吱吱作响,他愤愤不平地低声诅咒了两句然后转过身来朝着即使是坐在喧闹的酒吧中也能保持着一副平静心情在看书,完全没有被周围环境影响的库洛洛说道,“团长,弗箩拉邀请我们去揍敌客家参加她的婚礼。”
“是吗,那我们就接受邀请。”
表情平淡地翻过另一页,库洛洛没有因为旅团八号的事而对揍敌客家特别反感,谁是罪魁祸首他分得很清楚,那就趁在参加弗箩拉婚礼之前将买凶杀人的势力全部消灭掉吧,他要让世人得知旅团并不是好欺负的,不是谁都可以随随便便可以找杀手前来暗杀的,想要对他们不利那么就要作好与整个旅团为敌的思想准备。
想了想,库洛洛对着坐在他身边的侠客问道,“上次的火红眼还有吗,如果有的话就当成礼物送过去吧。”
自从由魔法世界回来后库洛洛就一直对另一个世界很感兴趣,红色的眼睛可是让他想起那个跟弗箩拉很友好的男人,那就把它当成礼物送过去好了,他想弗箩拉见到这种类似的瞳色应该会喜欢的。
不,库洛洛,观念相差太大,弗箩拉是绝对不会喜欢这种礼物的。
此时挂掉电话之后的她放松力道往后一靠将整个人都投入到伊尔迷怀里,“太过份了,他们怎么都好像觉得是你做了什么事来威胁我一样。”
一边说着抱怨的话弗箩拉一边抱着伊尔迷在他胸前蹭了蹭,他们快要结婚了呢,如果祖父他们知道的话一定会很高兴吧,想到这里她的眼神又暗淡了下来,如果可以的话她也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够前来参加她的婚礼,她也希望可以挽着祖父的手臂走上红毯,不过看来这个愿望是不能实现了。
从十五岁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她也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三年,在这三年里她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危险的流星街、神奇的卡里亚之地还有那不可思议的千年前魔法世界,无论是哪一个地方都比她原来待着的那个和平世界更加惊险刺激,现在想起来她真的很幸运,在这个到处都充满了危险的世界里,她能遇上伊尔迷并和他相识相恋,那真是太幸运了。
抬头往上望去,从她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伊尔迷那弧度优美的下巴,撑起身子向上亲了亲他的唇,弗箩拉笑得一脸甜蜜,“我觉能我能认识你实在是太好了。”
是的,能认识伊尔迷实在是太好了,一想到这里她又觉得自己心里满满的都是说不出口的幸福。
低下头来看着对自己笑得一脸甜蜜的弗箩拉,伊尔迷难得地扬起了一抹微笑,回应着对方突然心血来潮的轻吻,伊尔迷将这个吻加深了起来。
当相贴着的脸颊分开时,弗箩拉那朦胧的双眼和意乱情迷的表情都让他的心情变得更好起来,他喜欢跟她在一起也觉得这样的她最适合他,伊尔迷从来没有考虑过什么叫爱情,但他喜欢跟弗箩拉在一起的感觉,如果这叫爱情的话,他想他可能真的是爱上她了。
——正文完结番外未完——
☆、第083章
芬克斯,没有姓,三十岁大龄未婚青年一杖。
芬克斯并不是什么也不懂的处男,他只是完全没有动心的对像而已,流星街出身的人很少有人会特意跑去结婚的,合之则来不合则分,他们哪来外界那么多的规矩,要知道如果不是出到流星街外面,他连什么叫婚姻都不知道,然而这样的他却在后来结婚了,结得莫名其妙。
芬克斯第一次见到他妻子的时候,勉强用妻子来形容那个女人吧,他正在一条小巷子里蹲点,虽然穿着一身休闲的运动服,但芬克斯这个人却给人一种痞子一样的感觉,没眉毛长相又凶恶再加上他蹲在暗巷里,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即使是暗巷这样的地方汇集了大量的小偷强盗和黑帮混混,但基本上经过的人都会下意识地绕过他。
距离暗巷不远的地方那里有个展销会,展出的东西很多,有价值连成的珠宝首饰,有名贵的奢侈品甚至还有最新的电子类产品可谓应有尽有,当然也包括了最新最高科技的游戏机。
芬克斯对这些东西不太感兴趣,但与他同行的飞坦和侠客却非常感兴趣,喜欢的就抢过来,这是旅团永远的宗旨,那么身为强盗的他们当然要去抢个切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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