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以谦抿着唇看着手上的书,脸上浮起一抹红晕,他冷着声音说:“你愿意嫁,我不愿意娶。”
那时候,他们刚上大二,林以谦和薛少瑾还没确定关系。
距离现在已过去六年。
薛颖兰坐在客厅靠着墙的饭桌上,看着已做好了一道菜直流口水,林以谦还在厨房里忙着汤和一个芹菜牛肉丝,厨房里面不断有香味传出来。
不到两分钟,林以谦就把剩下的两道菜端了上来,两菜一汤,足够他们两吃。
薛颖兰毫不客气地夹了一块牛肉,嚼了几口脸上就满是享受的表情,“哥,还是你做菜好吃。”
林以谦坐在她对面,随口问:“学校的菜不好吃么?”
“你是没在国内上大学,中国的学校饭堂做的菜好吃才怪,还时不时有蟑螂和菜虫,要不是很饿根本吃不下。”
说着,薛颖兰夹起一筷子的芹菜往嘴里送。
林以谦夹了一块鸡中翅到薛颖兰的碗里,“既然好吃的话就多吃点。”
薛颖兰咽下了口中的食物,抬头看着对面的林以谦,“哥。”
林以谦抬眸,“怎么了?”
“你真的很好,我哥不懂得珍惜是他的损失。”
薛颖兰用筷子戳着碗里的饭,“我知道,你们分开绝对是我哥的错。”
提及了薛少瑾,林以谦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谁对谁错都不重要,都过去了。”
薛颖兰却不明白林以谦的意思,满是为他抱不平的语气,“元宵节的时候,我哥还带着一个女人回来,但是我一点也不喜欢,她和你比简直没得比,只有我妈才那么笨和她那么聊得来。”
元宵节刚过去一个多月,也是在林以谦离开后的一个多月,薛少瑾就已经带了那个女人回去见家长。
林以谦沉默不语。
薛颖兰说:“哥,我真的觉得那个女的没你好,如果她做我嫂子,我第一个就反对。”
林以谦笑了笑,又夹了一些牛肉到她碗里,“别提那些过去的事了,好好吃饭。”
薛颖兰重重点头,“嗯!”
她伸着筷子夹了一些鸡肉到他碗里,“哥,你也吃。”
薛颖兰没有留在林以谦的住处过夜,而是去了薛少瑾的住处。
林以谦的住处就一间卧室,如果她留在那里,林以谦一定睡沙发,把床让给她。
意识到这一点,她才勉为其难去自己亲哥哥那里住。
薛颖兰并不打算回Z市的家,今晚在薛少瑾那住一晚,明天星期天就回学校。
周一的办公室永远都是阴沉沉的,放松了两天再投入到工作总需要一个过渡,星期一的早上往往就是过渡期。
带着一双黑眼圈来上班的女白领隔不久就拿出肩包里的小镜子左照照右照照,眉头越皱越深。
昨天陪女朋友逛街逛了一天的年轻人身上满是活络油的味道,向着隔壁的哥们大吐苦水,“她哪是逛街,简直就是跑马拉松,从街头走到街尾,最后又觉得街头的好看,然后再跑回去,你说我帮她提着东西跟在后面跑,容易么?”
说出来,办公室里的人都笑了,又是一把辛酸泪。
一个女同事说:“陪女朋友逛街这是恋爱必修课,是男人就得忍着!”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O(∩_∩)O~大家周末愉快,(如有错字请原谅,因为两篇文同时更很忙,没时间改错字)
本文会穿插一些薛少瑾和林以谦在日本的一些事。
☆、有苦说不出
有了一个话题,原本死气沉沉的办公室立马就有了生机,一个话题就聊开了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郁白夏原本体弱多病,常年靠吃药维系。终是在二十岁生日度过的第二天,油尽灯枯,病情迅速发展到回天乏术的地步。整日躺在病床上,忍受疼痛折磨。没想到一觉醒来,他居然穿进了一本古早霸总狗血强制爱小说里。他穿...
...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二本扑街码农重回高考初年,能上演何等惊人的火箭攀升速度一个在88年广交会上用大哥大的大佬,是否比2018年开黄金柯尼塞格的土豪,更像一个羡慕值黑洞吸干方圆十里的眼球是的,这是信息和传媒大佬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