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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打我!
有时候好心情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比如早晨起来阳光晒到了屁股,比如老妈煮了粥还加了油条,再比如……一个电话什么的。
“是我,晚上有没有空?一起吃个饭。”
我皱着眉头:“干嘛?没空,有事。”
那边停顿了一下,然后他的声音又越过重重距离依靠着小小细细的光缆到我的耳边:“那么,请程先生吃顿晚饭也不行么?”
我换了个姿势,顿了半天足,听着他的呼吸声,然后才悠闲地回答:“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勉为其难答应好了。”
“那好,五点钟在乾门等我。”
他放下了电话,轻轻的“咯”
一声通过电话线被无数倍地放大。
老妈在后面戳戳我的背:“你还杵在这里干什么?没看到我在拖地么?走开走开,不要在这里碍事!”
好吧好吧,走就走。
我朝楼上走去,结果走到一半又被老妈叫住了:“程至,没事别吹口哨,太难听了。”
五点零五分,我进了乾门,结果居然没看到人。
被侍者引领着走到听说已经预留的位置,我坐下来开始东张西望。
十分钟后那个人终于来了,我本来想点出准时是商人必要的美德,不过看到他一张臭脸后我明智地保持缄默。
坐下来板了五分钟的脸后,周季的脸神奇地冰销雪融了。
果然是奸商,上什么山头唱什么歌学得倒不错。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点认知让我有点不舒服。
吃完饭后大概就是预定节目,我也非常清楚地有此认知。
当然之前得先去买点必备用品,这点跳过不计。
上床,洗澡,再上床。
我跟他都一身清爽地滚进床正式履行“上床”
这两个字的正常含义后,我发现之前的不舒服在发酵。
我非常清楚地感受到今天的周季把整件事情当成他的规划表中的一件,在上床的时候我甚至怀疑他有没有算一下卡路里。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差太差了,所以爬上床十分钟后我又爬了起来,套上衣服打算走人。
他一直躺在床上看着我,直到我的手指搭上了门把手才懒懒问我:“又闹什么别扭?”
这种口气真是让人发指啊~~原来污辱人只要讲一句话就行。
我没理他,打开门走出去,从门口地面捡起之前被乱踢一气的鞋子穿上。
鞋子刚套进左脚,他走了出来,回过头看到他只抓着毯子遮着下半身,半靠着门框,以审视般的态度看着我。
灯光从卧室里流泄出来,罩在我的身上。
那一刻忽然觉得有些委屈。
是的,虽然有话云男儿流血不流泪,但是不意味着我受了委屈也要打破牙齿和血吞吧?所以我一边把右脚狠狠踩进鞋子里,一边飞快地打开了门。
还没来得及把门关上他已经移动到了入口处,我当着他的面狠狠甩上了门,然后愤愤往外走。
门又被打开了,那个人站在门口高声说:“如果你想看我裸奔就尽管走吧,到时抓住你一起剥光了最好。”
这个时候最不应该做的事情就是笑,可是我就是忍不住,然后就扑哧地笑出声来,实在是太丢面子了。
眼角瞥到电梯上的显示数字越来越接近这个楼层,再回头看看他,吓了一大跳。
那个人光脚踩在亮亮的地上,作势要掀起毯子。
我傻掉了,愣愣说“有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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