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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何治朗真的开了眼界,爱德华和旭阳从餐盒里拿出各种大大小小的盘子和碗,摆了一桌,再放上抹着奶油的现烤面包,煎得金黄的蛋和培根、碧绿的生菜和小番茄沙拉、巧克力口味的甜饼干,以及散发扑鼻香气的现煮咖啡。
两个男人一左一右地站在雷萨旁边,帮他摆好餐具、倒好咖啡,比餐厅里的服务生周到,当然,也气派多了。
这排场,大概跟皇帝用早膳有得比吧?「我说,你们有必要这样吗?」不就是吃个早餐?不过真的好香——
雷萨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反倒是爱德华挺起胸膛说:「伯爵出身贵族世家,纨绔子弟的脾气没有,但是讲究排场这方面是绝对不会输给任何人的。
」
「你是在夸我吗?」雷萨优雅地轻啜一口咖啡,似笑非笑地问。
「当然是夸您,」爱德华答得毫不心虚,「您订的衣服今天上午会送到。
」然后念了一串服装品牌,听得何治朗又是一阵心惊,再度印证两人真的是不同世界的人。
对此,他感到非常庆幸。
在学生餐厅里啃着半凉的蛋饼,喝着稀得像水的豆浆,他气闷的想。
接下来的日子,何治朗发现雷萨似乎真的像他所说的那样,是来体验生活的,每天都忙得不亦乐乎。
白天在大学里教课,不时散发费洛蒙勾引女生,当然也包括男生,没课的时候便不见踪影,夜里回来时总是一身酒气,身上还混杂着各种香水味,几天内就将这附近的声色场所几乎逛遍。
何治朗看在眼里,唾弃在心里。
果然是下山来开荤的,每天每夜都出去鬼混,也不怕得病!
不过雷萨那样的身体会不会得病,他也不能肯定。
只是雷萨虽然每天晚上都出去,但是不论多晚都会回来,这点倒是让他有点惊讶、又不是十几岁的小孩子了,还要守门禁,干么不每晚都在外面跟女人或者是男人滚床单就好,真是让人想不通。
如果不去想在山上的那一夜,雷萨其实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有时候他都会觉得不过是多了个室友而已。
而今天,他的「室友」照样出去过夜生活了。
何治朗趴在被窝里无聊地翻着杂志,偶尔抬头看一眼墙上的卡通挂钟。
平常这个时间,雷萨已经带着一身酒气回来了,而这时候他也睡了——虽然通常会被酒味和香水味熏醒,不过今天,雷萨仍不见踪影。
并不是放心不下,而是当一件事成为习惯以后又突然改变,感觉总会有点不同。
明天是假日,篮球队也没有练习,所以他没急着睡,只是时下年轻男女喜欢的各种休闲娱乐他都不是很感兴趣,加上上次的万圣节舞会给他留下太大的阴影,所以近期他更拒绝所有的邀请,安安分分地待在宿舍里。
又过了一个小时,雷萨还是没有回来。
何治朗的杂志已经看完了,连广告都没放过,倦意终于涌上,干脆放下杂志,躺回被窝里闭上眼。
没过多久,门开了,微醺的男人走了进来。
雷萨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纵情声色、留连花丛,记忆中是很久很久以前才有的生活。
说实话,他一直都想体验一下人世的生活,却不着急,因为他有的是时间。
以前没有找到契机,所以一直没有行动,但这次遇到何治朗,正好让他下了决定,听起来有些莫名其妙,但事实就是如此。
他知道,何治朗只是他来现世的原因之一,往后他绝对会遇到更有意思的人和事,但是他同样清楚,那些只能拿来排遣一时的无聊而已,他很快就会感到无趣,否则他不会存在了这么久,也无聊了这么久。
好在他一点点的习惯了,这是他的宿命,就像是自然一样。
房间里灯还亮着,躺在地铺上的人已经睡着了,这样会让人感觉是刻意没关灯在等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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