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明姝想想这七年,她和高昶就没红过一次脸,没吵过一回架,每日都像在热恋,从来不曾腻味厌倦。
元明姝喜欢他,嘴里有说不尽的甜言蜜语,每天捧着他的脸恨不得咬他吃他,好像他是个可口的糖人儿。
她喜欢一个男人的时候就恨不得天天疼他宠他,事实上高昶年纪比她小,元明姝看着他成长,真就把他当自己儿子一般的疼。
而高昶性格好的不能再好,温柔,负责任,有担当。
很奇怪,明明他什么也没有,但是元明姝跟他在一起就是觉得很安全,不管遇到什么,他总会挡在前面。
元明姝已经不能把他跟小说中的那个高昶联系在一起了,她时常有种错觉,好像她知道的那个可怕的疯子高昶只是她做的一个梦,而身边这个男人才是真实。
是蝶梦庄周,还是庄周梦蝶?
元明姝分不清楚。
哪个才是真实,哪个幻境。
元明姝手一下一下摸着他脸。
她莫名的想起一句古诗,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她头一次体会到这句平淡的诗中饱含着的浓烈深切的感情,她想,她也算是得了一心人了,至少现在她感觉很幸福,要是能跟他白首不相离也是真好。
他脸上褪去了青涩,原本光滑柔嫩的下巴,如今用手摸能摸到细细的胡茬子,他的五官轮廓更加鲜明深刻,他少年时期还有点雌雄莫辩的美艳,现在已经看不出来了,不论如何也不会有人把他当姑娘了。
他身板也结实了不少,虽然还是瘦,腰细细的,但是有了点男人的肌肉,薄薄一层,手摸上去让人感觉到力量。
两条腿也是修长结实,硬硬的,有肌肉。
高昶以为元明姝挑逗他呢,他闭着眼睛,并没有睡着,感觉元明姝手在他腰上摸,就抓着她的手往下边放:“摸这里。”
元明姝笑出声,趴过去抱住他,刚刚发泄过,高昶那东西现在像软皮条似的,元明姝搓来弄去,疼爱抚摸,高昶搂着她在怀中亲吻,也将手探进她胸怀,那软颤颤的丰满柔腻在手中握的实实的,肉感溢出指缝来,高昶上嘴咬了一口。
男人的天性,他对这个东西是格外的迷恋,元明姝深深叹息,高昶翻过身将她按在下方,专注的埋在她胸乳间亲吻。
元明姝抱他,也是抱的结结实实的,结实的细腰,光滑的脊背,屁股挺圆挺翘,元明姝心说,爱死个人。
元宵跟冬阳都长大了些,这时候已经取了名字,元宵大名叫高允,冬阳大名叫高阳,不过元明姝跟高昶还是把他们元宵冬阳的叫。
庆宥五年的时候元明姝生下了第二个儿子康康,元明姝其实不太想生,但是高昶想的不得了,他非说元宵没有兄弟一个人寂寞,长大了也孤单,就想给他生个弟弟。
元明姝不肯,他也不能强求,然而那双漂亮眼睛盯着元明姝的时候她还是心软了,不得不答应了他。
其实她明白高昶的心思,他小时候没有兄弟,受过苦,也没有家人,虽然有人元明姝,有了元宵和冬阳,一家四口,他还是觉得太少太冷清了,就想要一大家子热热闹闹。
高昶是非常喜欢小孩子的,原著中的高昶自己不但生了一堆儿子,还收养了一堆小孤儿,十分疼爱。
因为他自己是个孤儿,所以对小孩子格外关怀。
这大概是那个疯子高昶身上唯一有过的善良和温情。
大部分的时间和高昶在一起,元明姝也仍旧在高桓府中走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许星辰和邵怀明结婚的时候,所有人都说她瞎了眼,好好的名牌大学毕业生,找个建筑工,除了那张脸,一穷二白。后来,邵怀明摇身一变,成了商界大佬,所有人都说许星辰眼光好,嫁得好。许星辰可我想离婚。邵大佬...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帝国都这样了,为什么我们一个男爵家,被野蛮人碾着跑?伟力归于神皇,灾难始自魔潮。兰特,超凡者的道路已经明朗,你要以往圣为师,以登神为愿好的,那咱们晚上吃什么?...
穿越到类似中世纪欧洲的李察,成为了一名男爵家的少爷,正当李察以为这一世可以躺平时,他发现这个世界潜藏了无数危险幸运的是,他能日常性的体悟到灵感!在灵感面板的加持下,仅三等巫师资质的李察,修习巫术一路突飞猛进,开启了一段神秘非凡的巫师之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巫师从获得灵感面板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诡异复苏传播恐惧,汲取恐惧的恐惧诡异一人成军的纸人斩断一切的血剑埋葬一切的诡坟抓住一切触摸虚幻的诡手至强防御千变万化的诡皮肤血海滔天消融一切的诡血陆羽以纬度权柄融合梦境,演化梦境世界。以梦境世界吞噬诡异,融合诡异能力,甚至以强大的诡异诡异能力,演化一方方诡异世界。而随着实力的提升,陆羽家里也是渐渐变得奇怪起来邪异奇诡的花草,游动捕食的藤蔓,血光荡漾的泳池,扭曲蠕动的阴影,诡异嬉笑的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