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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端着盘子到处晃荡着,我又看到了那个如同发光体的男人,他正端着一杯柠檬水,站在角落里,抱着左臂,面色沉静,一面浅浅地啜着,一面淡淡地看向全场。
看着很无害,似乎能与周围的景致融成一片,但也有种莫名的疏离感,仿佛与这片热闹格格不入。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走过去,低头一瞥,便瞧见了林丹青。
是啊,林丹青是林家的宗亲,这种场合,他没有理由不来。
我汗了一会,如果被林丹青揭穿身份,就只能吃不了兜着走了。
可是左看是晚报的人,右看也是一群记者围着一个中年人在采访,走到哪里都是穿帮,看了看去,最安全的角落,只有“发光体”
那里了。
我举起采访本,半遮住脸,一摇三晃地走到了“发光体”
那里。
为了应景,我今天特意穿上了一双高达七厘米的高跟鞋,一身利落休闲的深蓝色套装,头发盘了起来,与酒吧那种随意得近乎夸张的装束并不相同。
想必,林丹青应该认不出我吧。
发现我迎面走来,“发光体”
也微微侧过身,目光依旧和煦,带着隐约的探寻,以及……以及奇怪的熟悉的欢愉。
“厄——”
我停在他面前,很努力地为自己突兀的行为找到借口,踌躇了半天,才迸了一句,“嗨,好巧。”
“……会场就这么大。”
他好心地提醒道。
也就是说,分明是我巴巴凑过去的,巧个屁。
我惭了。
好歹我也是一美女吧,啊?
被美女搭讪,是不是应该更积极一点?先生。
终于恼羞成怒,我叉着腰,一把将他手中的柠檬水抢了过来,仰头喝了一口,才惬意道:“好巧,原来最后一杯柠檬水在你这里啊!”
他愣了愣,下意识地看向饮料台那边:果然,供应柠檬水的地方空了。
“那个,我喝过。”
他还算镇定,指着水杯,又非常和善好心地提醒了一句。
“怎么,你嫌弃?”
我挑眉,恶声恶气地问。
我都没嫌弃他喝过,他倒嫌弃被我喝了?
丫简直找打!
“不是,怕你嫌弃。”
没想到他脾气甚好,被我这样嚣张跋扈地盯着,竟还能笑得那么欢畅,那种钻石般的光芒又从眉梢眼角透出来,太蛊惑太妖孽了。
“放心,我不嫌弃你。”
闻言,我的怒火终于歇了一些,笑眯眯地回了一句。
他莞尔,“躲人?”
“厄……”
好吧,他果然是属狗的。
这种洞察力,连我这个非人类都自愧不如。
“也不算躲,就是遇到了一个不想见面的熟人。”
我也不掩饰,微笑道:“不介意我在这里呆一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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