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让我把它赶走?”
陈凌走过去问道。
毕竟小胖快下崽儿了,排除身边的威胁,是所有动物的本能和天性。
结果小黄听到这话,却又开始一通叫,而后又跑到鹰隼身后示意陈凌过去。
陈凌走到跟前仔细一瞧,顿时皱起眉:“它怎么被捕兽夹子夹住了?”
这鹰隼竟是被一个锈迹斑斑、沾满泥土的捕兽夹子夹住了腿,地面上还有许多爪印和斑斑血迹。
“这家伙,它是在哪儿被夹住的,怎么还跑到这破地方来了?”
陈凌心里正猜测着是不是有人专门往这院子放的夹子,就见小黄指着鹰隼的肚子让他看。
陈凌带着满心疑惑蹲下打量,顿时一股腐臭的味道钻入鼻孔。
他这才发现,这鹰隼肚子上有一道未愈合的旧伤,伤口化脓腐烂,且爬着不少蛆虫。
难怪瘦成了这样,原来是身上有伤难愈。
救鹰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既然被小黄带过来了,陈凌也没打算不管,就把捕兽夹给取了下来。
然后就从洞天取来一瓢溪水,给鹰隼喂下。
这只鹰隼其实挺怕他的,眼神一直带着戒惧,对洞天溪水好像也不感冒似的,不断嘶哑的鸣叫着躲避。
但现在这副半死不活的模样,只是勉强挣扎了几下,就不再动弹,任由陈凌施为。
喂完洞天溪水,这傻鸟的精神头似乎好了些,陈凌就用一根细小的树枝把蛆虫从它肚子的伤口处一条一条的拨到地上,踩死。
“好了,你们说我是把它带走,还是把它留下?”
陈凌对身旁聚精会神看着他给鹰隼治病的两只黄皮子说道。
小黄听到这话愣了一愣,然后直起身冲陈凌作揖,眼里还带着一丝哀求。
好像在说我老婆马上要生了,求求你还是把它带走吧。
陈凌见状哈哈一笑,摸了摸两只黄皮子的小脑袋,提着鹰隼的一只腿向外走了出去。
从巷子里走出来的时候,小黄还出来送了送他。
“这家伙,要是让村里其他人看到这场景,估计要吓个半死吧。”
陈凌摇头一笑。
这处院子是村里一个猎户的家,后来猎户的媳妇瘫痪在床,猎户一直照顾了将近十年。
后来遇上闹饥荒,每个人都吃不饱饭,猎户就算平日里上山打猎,也养不起家了。
就在一个夜里,用菜刀把婆娘的头砍了下来。
好巧不巧的,当天夜里偏偏有人上门,结果把猎户吓了一跳,慌乱之下,把婆娘的脑袋搞得满地滚。
后来猎户连夜跑路了,这处巷子就成了村里的不祥之地。
这家伙再配上黄皮子夜里送人出来,若是让人看到不知道要被吓成什么样子呢。
“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夫妻呢?”
陈凌心里胡思乱想着,快到家的时候,忽然见一个人影鬼鬼祟祟的从自家对门走了出来。
定睛一看,居然是陈二柱。
后边还有个人,披头散发的,把陈二柱送出了门,是秦冬梅那婆娘。
“好家伙,春元在外头养小的,这婆娘不差,在家里给他戴了顶绿油油的帽子……”
陈凌心中惊叹之际,急忙躲到墙角的暗处,悄悄看着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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